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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宣布:国家医保局机构职能大调整,设置招标采购司!

2018年9月12日 文/ 雷公 编辑/ Shirely

今天(9月11日),中国编制机构网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医保局的职责范围和机构组成。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医保、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监督管理各项医保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制定和调整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等。

国家医保局未来要执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定医保、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监督管理各项医保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制定和调整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等。

事实上,医疗保障局的职能不仅管理着三保,就连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及收费标准等也一同管理。

更值得医药行业关注的是,此次医保局专门成立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无疑这将掌握着所有药企的生存命脉。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曾公开表态,未来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创新药、高价药以及临床急需药将优先纳入药品招标采购范围之内。

招采合一,打破九龙治水的管理局面

此次国家医保局增设医药价格和药品采购司,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医保、药品招采问题,国家医保局将组建医药服务管理司,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不可否认,国家医保局整合了原来分散于人社、卫健、发改、民政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进一步理顺了医疗保障制度在“三医联动”中的定位和基本功能,有利于充分释放医疗保障制度对医疗资源配置结构和配置方式的调节作用。

职能转变,强化医保基金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同时,国家医保局专门成立了基金监管司全权负责监督管理,将过去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随着动态调整机制的提出,也需要向专业化转变。

国家医保局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