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识局 内文

医保局发文,山东首批药品集采7月启动,降价、严打串货

2019年6月13日 文/ 雷公 编辑/ Camille

日前,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组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探索药品采购机制,降低虚高价格。

据健识局了解,此次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联合采购将从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等城市先行试点,并预计7月底前启动首批采购。

▲ 翻至文末查看文件详情

这也是山东医保局成立之后,启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挂网现金,实行联合议价采购,意在降低药价虚高,打击同市不同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种方式,未来基层市场可出现增量

早在5月2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荐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要求,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将成为重点。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要求,每个地市要遴选一个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鼓励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进。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而此次山东省所出台的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

市域药品采购联合体

跨市药品采购联盟

《通知》明确,联合体由一家公立医院牵头,各医疗机构派人参加,组成联合体办公室。跨市联盟的运作方式,由结成联盟的市协商确定。要划清形成部门与采购联合体的职责边界,行政部门负责策划、搭桥、对接,发挥指导、服务和监督作用;采购联合体是药品采购的主体,自主开展价格谈判、结果互认、签订协议和建立联合体成员自我约束机制等工作。

此番县域药品采购联盟和采购联合体的建立,支持县域医共体规范推进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统一供应配送工作,这无疑将让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获得全新的市场,未来山东基层市场将出现部分增量。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不再以省级为单位组织开展,而是搭建平台,将药品采购完全交由采购主体来运作,以量换价,这将可能是未来药品采购的另一种全新的方式,随着采购范围的逐步扩大,有可能向全国蔓延。

统一配送,严打同城不同价格现象

《通知》明确,山东省药品机构采购平台是全省各地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网上药品采购的唯一平台,联合采购结果产生后,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要通过采购平台进行订单交易,据实填写采购价格、采购量等信息。

今年5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意见对采购总量作出了规定,即申请参加网上采购的协议医药机构通过网上采购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品规总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使用(销售)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品规总量的60%。

这意味着,通过集中采购,能够促进以量换价,以往同市不同价的局面,有望在山东省内得到缓解。

同时,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多药品两盒采购工作的组织推动、监管和服务,指导联合体优先选择临床用量大、价格差异大、群众密切关注的药品开展联合采购,采购范围由小到大,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山东省医保局为鼓励联合体采购,优先使用,探索医保支付按比例预付款机制,形成以量还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机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网上药品采购情况监测分析,及时显示全省医疗机构实际交易的最高价、平均价、最低价等信息,为各地开展联合采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