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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yCar“0元购车”协议中途毁约,数百名车主遭强制退车

2019年1月18日 文/ 饶翔宇 编辑/ 张硕

个人贷款买车租借给共享汽车平台,平台每月通过合作方为车主还贷的方式,取得车辆42个月(36个月还贷周期和7个月额外使用周期)的使用权。租借期结束后,平台方偿还完毕购车贷款,车辆使用权重归个人,最终实现车主“0元购车”的目的。

以上,就是共享汽车公司PonyCar在2017年10月底推出的“0元购车”活动。如果一切按照合同上来,这是一个双赢的方案——PonyCar可以通过运营个人贷款购买的新能源车辆,极大降低共享汽车牌照限制的门槛,扩大运营规模;同时,车主基本也可以在43个月之后,免费得到一辆汽车,还能储备一个新能源牌照。

然而,剧本并没有朝着平台和大多数车主最初希望的方向走。

2019年1月9日,多名车主收到PonyCar合作方——深圳市乐去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于市场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确实经营困难。为避免给托管车主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公司将全面清退深圳所有租赁给PonyCar的共享汽车。同时,作为毁约方的乐去承诺将赔偿1万元违约金。

“当初平台承诺的是偿还所有贷款,但是现在他们只还了13个月,剩下的都要车主来承担,这明显是在欺骗。我并不需要花几万块钱去买一辆开了一年多的破车。”一位参与“0元购车”的车主黄涛说。

个人买车,平台还贷

2017年10月27日,PonyCar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推送了一则《免费送车+免摇号上粤B牌,速速把5座车领回家!》的“0元购车”活动。根据活动介绍,参与者如果拥有深圳户口或是深圳市居住证以及驾驶证,就能与PonyCar旗下的天天淘车平台合作,0首付分期购车,车型为价格较低的长安奔奔EV和北汽ec200。随着活动的开展,PonyCar在之后的活动宣传上,又增加了广汽传祺、吉利帝豪等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车型。

2017年12月7日,黄涛在了解到PonyCar的“0元购车”活动后,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从深圳市高瞻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得一辆售价为70800元的北汽ec200,付款周期为36个月。

“购车款是我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当时PonyCar方面承诺的是我只需要付款购车,还贷的钱由PonyCar的合作方来承担。”黄涛表示,自己之所以参加“0元购车”的活动,主要是因为趁着深圳市新能源牌照申请还未被严格管控,及时利用手上的指标拿一个牌照,“当然也有贪小便宜的心思——免费得到一辆车”。

2018年1月,黄涛和深圳市乐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去”)签订了《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协议,黄涛同意将自己的车辆转让给乐去作为共享汽车运营车辆,转让期限为2018年2月28日到2019年9月28日。

作为回报,乐去保证向黄涛按每月1805元/辆的标准分配利益,若共享汽车平均每辆车每期产生的收入超过1805元,超出部分作为乐去服务费用,归乐去所有。同时,合同还规定,转让期限内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黄涛和乐去一直处于比较稳定的合作状态。黄涛每个月都会收到乐去的打款,用以偿付购车贷款;乐去则将黄涛的ec200提供给PonyCar做共享汽车运营。

不过,这个合作只持续了13个月,就被PonyCar和乐去单方面强制中止了。

强制解约,车主维权

2019年1月9日,包括黄涛在内的多名车主收到乐去发来的通知,乐去要求单方面解除此前与所有车主签定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合同》,并承诺赔偿车主1万元违约金。

就在车主收到通知的前一天,作为乐去合作方的PonyCar也在当地媒体深圳特区报上发布公告: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规范汽车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之规定——“从事分时租赁的车辆必须为营运车辆,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租赁经营者自有车辆;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切车辆所有人与租赁经营者名称相符”。我公司决定终止与提供不合规车辆供应商的合作。

通知和公告发出后,已经签订合同的车主们才意识到所谓的“0元购车”活动,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简单。

“我们签合同时都以为乙方乐去是PonyCar旗下公司,现在才知道虽然‘0元购车’活动是PonyCar发布的,但乐去和PonyCar并有实质性的归属关系,PonyCar现在也不承认自己与毁约有关。”黄涛表示,现在乐去经营出现问题,PonyCar就想逃脱责任,那当初的活动推广不是涉及虚假宣传吗?

按照黄涛的说法,实际上“经营不下去”这个理由也存在疑问。“有车主跟我反应,他的车在一年之内开了1万公里,按PonyCar每公里大概2块钱的收费标准,这台车一年内就有2万元的收入,这比违约金还高,如此高的收入怎么可能突然经营不下去。”黄涛说。

天眼查资料显示,PonyCar的运营主体为深圳市乐汇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途”),此前PonyCar发布的“0元购车”活动合作方天天淘车的公司主体则为深圳市乐在途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乐汇途的全资子公司。黄涛等车主与之签订合同的深圳市乐去公司,与前两者在股权结构上并没有明确交集。

不过,根据黄涛提供的一份乐汇途与乐去在2017年8月1日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显示:乐汇途委托乐去作为公司合法代理人,为其提供互联网平台小客车代运营管理技术服务,并就前述委托事项代理乐汇途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与该项服务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授权期间签署的与前述委托事项的相关文件乐汇途均予以承认。授权有效期: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同时,在黄涛与乐去签署车辆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与其联系的也是乐汇途旗下的天天淘车,而非乐去公司。

“这就是诈骗”,“Ponycar在推卸责任”,“坚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在得知合同被乐去单方面撕毁后,包括黄涛在内的车主们自发组建了一个500余人的QQ群,共同商讨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解约。车主之中,有的合同签订较早,大部分贷款已由乐去还清,而有些刚签订合同5-6个月的车主,则意味着要独自偿还超过8成的购车贷款。

AI财经社联系到Ponycar方面,后者针对此事给出回复:目前相关事宜已经在特区报等官方纸媒刊登,并作了相关部门报备与监控。此次事件属于另外一个公司主体与车主的事宜,并非ponycar主体。

“我们不会接受Ponycar的说法,也不会与乐去签署退车协议。如有必要,我们将联系律师进行集体诉讼。”黄涛对AI财经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