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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药目录将被重新修订,国家卫健委已重点监控!

2018年12月16日 文/ 小米 编辑/ Shirley

昨天(1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为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行为,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努力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目标。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在调整完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时,如需纳入辅助用药,应当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南等,充分评估论证辅助用药的临床价值,按照既能满足临床基本需求又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严格遴选。

据健识君了解,重新制定重点监控目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有分析人士表示,此次辅助用药目录的调整,对部分企业来说可能是一种机会,但临床使用量大、销售额高的辅助用药,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重订目录

辅助用药全部重点监控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并上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目录,以通用名并按照使用总金额由多到少排序,将前20个品种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并公布。

与此同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省级和各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目录。《通知》要求,省级辅助用药目录不得少于国家辅助用药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省级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增加本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品种,形成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

特别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制订辅助用药目录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将辅助用药目录纳入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管理,在官方网站或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

《通知》要求,医师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不得随意扩大用药适应证、改变用药疗程、剂量等。进一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科学设计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同时,对辅助用药管理目录中的全部药品进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制度,将辅助用药全部纳入审核和点评范畴,充分发挥药师在辅助用药管理和临床用药指导方面的作用。

走下神坛

数百亿市场将受影响

现如今,在严控药占比的大环境下,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的管理力度,昔日众多“好产品”逐步走下神坛,失去了往日的辉煌。

截至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三甲医院明确表态称,采购药品为临床必需的治疗性药品,中药制剂、辅助用药品不予接受,其中尤以中药注射剂最为明显。

辅助用药,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 或在疾病常规治疗基础上,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物。

在辅助用药受限的大潮中,我国从政策制定,到医院的落地执行,对辅助用药的限制,越来越紧。

业内对此似乎也达成了共识。随着“中国神药”的落幕和中药注射剂的政策风暴,辅助用药和中药注射剂从被重点监控,到完全停用,也许会是未来的主要趋势。

事实上,在全国4+7带量采购模式启动后,多地已对辅助用药做出停用措施。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全国范围内都开展停用辅助用药,或将影响数百亿的辅助用药市场,整个医药行业将面临转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