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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的和尚本地的庙

2017年5月28日 文/ 吴蕊 编辑/ 周春林

谁也不可能只占便宜不吃亏,对企业而言,进入外国市场总要承担风险。

有句俗语叫做“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说的是由于对外来的和尚知之甚少,因神秘感隔在中间而心生期待,甚至崇拜。本地的和尚就不一样了,自己人知根知底,优势都看成了劣势,可以说是一种审美疲劳了。

经济中的“外来和尚”,早已是普遍现象。1983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以表述对于外资的态度:“引进先进技术,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提到战略的高度。”1986年4月,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允许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并允许其设立独资企业;同年10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在对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进一步优惠的基础上,强调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特别优惠,从法律上明确产业导向。随后,受1997年和2008年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华外资受到资金限制,在投资范围和规模等方面有所收缩,但总体趋势仍持续增长。商务部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国外商投资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非金融类领域累计吸收外资1.64万亿美元,2015年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创下历史新高,当年就有1262.67亿美元,同比增长5.61%,且连续24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这些数字说明,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在坚持的引进外资策略——特别是吸收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目标,近40年来得到了有力的执行。

我们的外资策略指导思想是“以技术换市场”,通过向外资开放广阔的中国本土需求,吸引外资在本地经营,进而在本地的运营过程中学习外资的技术。前面所有数字都在说明,外资被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吸引,来华的投资已经经历、并将继续稳步的增长。然而有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这些纷至沓来的外国资本,既然要在中国安营扎寨,那么它们到底如何在中国市场上进行竞争的呢?竞争的结果又会怎样呢?至少于我而言,从企业间关系的角度去理解外资的境遇,是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在去年的一期文章中,曾提及“技术换市场”策略在实施中的偏差:进入中国市场要以付出技术为代价,那么外资就不愿把核心或前沿的技术带到中国来,其后果则是外资用过时的技术大捞一笔,中国企业却摸不到真正先进的技术。看起来,外资企业得了便宜又卖乖,占尽先机。辩证地讲,谁也不可能只占便宜不吃亏,对企业而言,进入外国市场总要承担风险,每个东道国都可能有难以回避的风险,从制度环境、产业政策、客户需求到本地文化、合作关系……不一而足。所以,外来的和尚必然有先天的劣势。

这就用到国际商务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外来者劣势(liabilityofforeigness),说的就是新入者必须面对的“水土不服”——新进入外国市场的企业,要克服外来者身份所伴生的困难,需要一方面融入东道国环境,另一方面在新环境中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

外来者劣势由现任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院长扎西尔教授(SrilataZaheer)于1995年提出,二十余年以来一直是跨国企业研究中的重要议题。扎西尔教授本人也是个传奇,作为一名在印度受教育并工作过的女性,她于20世纪70年代末赴美读博,毕业后任助理教授(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青椒”,青年教师)期间,提出并围绕外来者劣势理论有大量著述,成为学术界的新星。在2012年就任院长一职时,成为首位担当此任的发展中国家女性,并谦虚地认为就任商学院院长纯属偶然,但商界和学界女性却一致认为她的学术成就早就配得上院长一职。

作为来自印度的女性,扎西尔教授特别关注管理学中少数派族裔或企业所处的困境,因此才构建了外来者劣势这一概念。随后,同样属于少数族裔的华人管理学者彭维刚教授(MikeW.Peng)在他所著的管理学教材《全球企业战略》中,把这个概念形象地描述为“强龙不压地头蛇”。作为一名中国出生的学者,彭教授是国际公认的新兴经济研究方面的专家,并已成为美国最年轻的管理学讲席教授,成就可见一斑。他的这本教材,自2006年出版就已成为国内外多所知名高校的MBA及EMBA教材,着重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化战略和困境(该书中文版已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既然外来资本有优势也有劣势,那么外资到底应该怎么和国内企业竞争呢?在一项近期的研究中,我和合作者试图探讨了这个问题。在中国的“关系社会”中,社会资本投资成为企业构建竞争优势的必经之路,于是我们采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3-2007年的数据(很遗憾,我们还只能用10年前的数据,因为目前还没有公开更近期的信息),检验外资企业的绩效如何受到国内竞争者的影响。

首先,国有和民营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着外资企业对这种非市场战略进行模仿,也就是仿照内资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但同时,外资难以在东道国享有社会资本的优势,内资企业越专注于构建自己的社会资本,外资越处于相对劣势,它们的绩效也受到了损害。外资企业该如何消弭这一劣势呢?直观来看,要么增强长板,要么弥补短板。外资的比较优势,也就是长板,在于其技术和无形资产。我们发现这两种特征的加强,可以减弱内资的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外资企业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自身的社会资本投资,是为补足短板所付出的努力。就同省、同行业的竞争者而言,外资企业自身的社会资本投资额和进入中国的年限,也会产生相似的效果,即缓解由于内资竞争者在社会资本方面的努力所造成的绩效损失。比较这两种方式,我们发现“补短”更有效,比发挥技术优势能更显著地、更大程度地缓解外资的绩效困境。

我们从结果中看到,国内企业——特别是内资民营企业,通过对自身社会资本的投资,可以有力地与同省、同行业的外资抗衡。相对而言,国有企业的社会资本投入的竞争力要稍逊一筹,甚至在某些情境下没有竞争的作用。既然不存在单打独斗的企业,在我们这个关系社会中,谁说外来的和尚就一定更会念经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吴蕊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助理教授。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经济学硕士、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试图以组织理论和战略管理的视角来理解企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