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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案当事人:索赔218万不是用母亲生命碰瓷,想警示园方

2017年12月20日 文/ 杨佩雯 编辑/ 清媛

文|AI财经社实习生杨佩雯

编|清媛

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延庆法院开庭审理。

一年零五个月前,赵女士携家人自驾游野生动物园,因失误下车,遭遇猛虎撕咬,面部受伤,其母亲周女士情急之下,在追回她过程中被老虎咬伤致死。

虎口脱险失去至亲之后,赵女士曾取下口罩,打算面试找工作,但并不顺利,她不断遭遇陌生人的恶意。

她试图通过执着的起诉之路,告诉公众,园区与她都有错,但园区应该付主要责任。

在起诉过程中,整个事件被拆分为两个诉讼案,即赵女士本人的健康权,赵女士之母周女士的生命权。两案相加索赔金额一共218万元,案件最受争议的矛盾点,就在于责任认定。

至12月19日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赵女士告诉AI财经社,如果判决不满意,她会继续上诉。她如今的微信签名是“正道也沧桑”,她说:“正道,不就是很沧桑么?”

虎口逃生后,她试图找工作却遭遇“陌生的恶意”

“我已经能自动屏蔽掉那些发生过的不愉快”,12月6日,这一天赵女士和法庭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取证,为本次开庭做准备。她说她已经可以坦然地走在这个改变她人生的园区。

2016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与其母亲周女士,自驾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游览。赵女士因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在追回女儿的过程中遭老虎撕咬。

该事件导致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事发后,面对媒体,赵女士始终戴着口罩,口罩下的脸,还有老虎咬合后留下的疤痕。受伤修养之后,赵女士曾积极寻找新工作,希望开启新的生活。

但她却一直遭遇陌生的恶意。

面试时,她会说脸上的疤是车祸造成的。面试虽然通过,但是4天后,她仍被辞退,曾近不嫌弃她容貌的面试官,给她的辞退理由,是“容貌影响工作”。

赵女士认为,是同事通过此前在新闻上曝光过的车,将她认出。

陌生的恶意不止于此,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认为赵女士的起诉行为是碰瓷。

“我之前还看评论,后来就不看了”赵女士说,她不会碰瓷更不会靠母亲的生命去讹钱,索赔金额是律师根据法律、伤情等多方面因素提出的,希望索赔金额不要被过分关注。

她更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事情给社会警示,推动野生动物游览规定的进一步规范,提高园方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视,不再让类似的事件发生。

关于责任认定,赵女士始终坚持认为:园方应负主要责任,他们(赵女士)负次要责任,不能因为他们的过错而掩盖园方的过错。

责任认定难达成一致,赵女士或将继续上诉

该事件发生后,赵女士将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延庆法院,并索赔156万余元。

本次开庭,赵女士将索赔金额调整为69万元,同时为已故的周女士索赔149万元的赔偿金。

动物园方面认为己方无责,在签署过协议的情况下,已经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和救助义务,赵女士及其母亲下车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但园方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可以赔偿赵女士索赔金额的15%。

而赵女士方面则认为,他们因为判断失误而导致在猛兽区下车,有一定的过错,但动物园作为经营方过错更大。

赵女士通过画图的方式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并非全程禁止下车(猛兽的园区之间存在休闲区),除了事发地是U字型路段,其他猛兽区都是直线型。

赵女士画的图

而园方未标识出口标志,直接导致赵女士误将出口的大门当做是入口的大门,以为自己身在休闲区,从而打开车门调换座位。基于此,赵女士方认为,园方在提示牌设置上不够清晰,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赵女士还向法庭提交证据,据北京延庆区安监局的官网显示,早在事故发生前的2016年4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就因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等问题被罚款27万元。

就以上问题,动物园方以事故发生后政府的调查报告为依据,认定园方在事故中没有过错,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此不应承担责任。另外,园方表示东北虎园区内共设安全警示牌11块,入口安全门处设有一块警示牌。

除此之外,双方还就园方是否在事发后进行有效救助而产生冲突。

园方认为在事故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已经驾驶两辆巡逻车驱赶老虎,并对伤者进行了有效救助,且有垫付抢救费用等行为。

赵女士一方则认为,园方用于驱赶老虎的车辆没有到达他们所在的区域,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后续提供的医疗用品(藿香正气水、创可贴和绷带等)也非常简陋,不足以达到救助的目的。

AI财经社试图向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进行求证,拨打了企查查上公示的企业电话,但对方表示不负责相关业务,并不清楚其中内情。

目前,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庭审结果。此前双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曾表示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将接受法院的判决。

但是赵女士随后坚持,如果判决的结果不满意,她将会选择上诉。

野生动物园安全运营待拷问

AI财经社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的伤人事件并非少数。

早在2012年10月,一位老太太在华南虎区下车,当即被老虎扑倒,面部遭到撕咬。

无独有偶,2014年8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一名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2017年8月18日,一男性乘客在游览到马来熊园时,也因开窗投喂而被熊所伤。

事故频出的背后,是对野生动物园经营安全问题的拷问,开车自驾游的揽客方式,到底如何保障游客的安全?

就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而言,自驾车游览,是他们官网唯一的项目展示,官网的介绍中还提到:“自驾车游览是一种最刺激、新潮的游览方式。您可以尽情地和猛兽进行零距离接触,感受那丛林野兽擦肩而过的心跳刺激之情。”

《新京报》曾报道,该园方负责人表示:只要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这种揽客方式就是正确的,能够生存发展它就是合理的。

在答辩书中,园方以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的联合调查报告作为依据,以反驳原告方主张的“违法经营”。

针对该项调查报告,赵女士认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北京八达岭实业总公司,为延庆县八达岭镇人民政府全额投资,因此当地政府所出具的调查报告不可信。

另外,AI财经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动物园运营方——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2980万元人民币。其大股东为秦皇岛秦龙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7%,北京中兴光大投资有限工资和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5%和12%,而北京八达岭实业总公司仅持股3%。

在2016年2月26日,大股东秦皇岛秦龙国际将其所持的1698.6万元股权于2016年2月26日全部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