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识局 内文

今年起,药企行贿将从重处罚,最高判无期

2024年1月6日 文/ 小米 编辑/

2024开年第二天,医药反腐工作又有新进展。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宇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宋宇峰曾长期在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曾任贵州省卫生厅厅长、省食药监局局长等职。

医药反腐正在向高层、向周边扩散,而不仅仅停留在医院层面,这是去年下半年来的新动向。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健识局获悉,本次修正案共计七处修改,其中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医疗领域的行贿纳入从重点处罚之列。

行贿者原本一直以“污点证人”的身份出现。大多数受贿行为在行贿者指认后,都会变成“索贿”,从而减少了行贿者的责任。这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打击受贿犯罪的常见做法。我们见过了太多的“老虎”,却很少见到为虎作伥的“狐狸”。

2023年底,在中纪委官网公布的《2023年度十大反腐热词》重点提及,要推动金融、医疗、体育等领域反腐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这里面的“系统整治”,自然要包括行贿的整治。

不过,严惩受贿者,仅是堵住腐败的一端,显然是不够的。本次《修正案(十二)》针对行贿者同样明确法律责任以及处罚力度。“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意味着,今后药企或药代,一旦行贿行为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获无期徒刑。业内普遍认为,如果仅是为了完成业绩指标,而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就十分不值当。

2023年8月起,各省市相继公开征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举报线索,范围涉及药企、经销商、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所有违法行为,截至时间大多定在2024年6月。业内普遍认为,医药反腐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落实在惩治行贿犯罪上。

中纪委已经建立具有联合惩戒功能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行贿人的行为资格、资质和能力范围形成多重限制,并已在江苏、浙江等省市摸索实施。

在医保监管层面,《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中一旦发现药企具有行贿失信行为,会遭受品种撤网、取消企业中选资格等处罚。

此外,为期三年的全国大型医院巡查也同样启动,清查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2023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指出,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业内人士表示,医药反腐不会只是“一阵风”,而是最终会建立长效机制,促使行业重新建立秩序。

撰稿|小米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朱颖

图源丨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