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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药企及其前董秘被发警示函

2023年11月16日 文/ 杨曦霞 编辑/

11月16日,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医药及其公司前董秘刘清源出具警示函,并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公司及其负责人未及时对子公司的司法信息进行披露。

经查,2021年1月31日,中国医药收到子公司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相关案件的立案通知和传票。当时连续12个月累计涉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已超过10%,但公司没有及时予以披露。直到2021年4月14日,公司才对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做出披露。

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北金仑医药有限公司,以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为主。2018年,中国医药出资7.5亿元买下了金仑医药70%的股权,金仑医药自此由民营企业转为央企成员单位。2017年,该公司营收为23.5亿元,净利润为7500万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中国医药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刘清源作为时任董秘,未能履行尽责义务,需对公司违规行为负责。

因此,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医药和刘清源出具了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其负责人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丨杨曦霞

编辑 | 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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