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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

2022年7月14日 文/ 张铃 编辑/

近期,“新冠阳性康复者遭遇就业歧视”被网友热议,中央层面首次回应了此事。

据新华社报道,7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力稳岗拓岗的多项政策举措,要求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会议指出: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此类歧视现象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近日,各地也回应过阳性康复者求职碰壁事件。

7月1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在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

尹欣表示,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早在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因新冠肺炎相关原因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撰稿 | 张铃

编辑|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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