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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部队医院反腐备案制,15天内盖公章上交,多地已实施

2019年10月26日 文/ 陈广晶 编辑/ 严冬雪

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陈广晶

编 | AI财经社健识局 严冬雪

本文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药代合规压力升级。

根据行业媒体近日报道,陆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大坪医院)发布通知,启动医药代表备案制。要求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甚至禁止其进入医院工作场所。备案人员的违规行为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作为考核相关企业的依据。

按照要求,医药代表须在15天内《医药生产供应企业代表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医院。

而此前陆军军医大学系统内的另外两家大型医院——新桥医院和西南医院也都启动了医药代表备案制。且都要求相关代表在15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上述三家医院作为陆军军医大学的附属医院,都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医院,是名副其实的大三甲,在西南医药市场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三家医院先后实施医药代表备案制,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自2017年8月,上海市食药监管局率先提出,年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正式提出以来,医药代表备案制已经相继登陆多省市,诸多三甲医院已开始落实,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其进程有加速的趋势。

在上述三家医院开展此项工作之前,四川省人民医院、江苏省苏州大学儿童医院等多家医院也在陆续开展医药代表备案制。同时,医药营销中常见的企业赞助学术会议等形式,也已经被国家卫健委叫停。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医药反腐力度升级,以及医改持续推进下,医务人员收入的普遍提高,医务人员不敢贪、不愿贪的时代即将到来,而4+7带量采购扩围等政策实施,倒逼行业合规的压力之下,这一结果正在加快落地。

“三定一有”,医生违规或被暂停处方权

就在陆军军医大学三家医院之后,行业媒体又曝出,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药代表接待工作的安排。

按照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的药代备案制要求,接待企业人员要落实“三定一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也就是说,医药代表去医院拜访时,将会有制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地点予以接待,还要做好记录。

从相关媒体公示的文件内容看,接待过程中,医药代表必须出示前述的备案凭证,才能被接待。而在见面的过程中,不能单独与科室主任见面,至少要有一名科室医生在场,谈话内容仅限于学术讲座,接待地点要在科室办公室,讲座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上述过程要由纪检监察室监督和记录。而且接待的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二下午(节假日除外)。有医药代表笑称,以后工作可能就要在上下班路上了。

然而这也是很危险的。因为按照医院的规定,凡科室或个人擅自接待未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或参与相关业务活动的,一律按违规处理。

其中,医务人员擅自接待生产企业及其代理人,如果是首次发现,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会约谈本人及涉事科室负责人;第二次发现,涉事人员会遭到批评、诫勉谈话处理,相关科室负责人也会受到通报批评,如果是医师还会被停止医师处方权3到6个月。如果情节严重,还面临组织处理和政务处分。如果是医师还会影响晋升职务职称。

医药代表如果擅自进入医院重点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涉事企业面临约谈、暂停采购该企业产品3到6个月,直至拉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

而为了阻止上述违规行为,除了医院保卫科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期在院内巡查外,纪检监察室、医务部、门诊部、药学部也会联合保卫科,进行院内巡查。如果发现有医药代表(企业代理人)推销、统方等,将立即组织、驱逐并保留证据。这些行为会纳入到相关企业及其代理人的诚信档案。

加速落地,药代备案制已在多地实施

“三定一有”并不是喀什第一人民医院的首创。早在2017年8月,上海市卫计委在其发布的《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到了医药代表应该按照“三定一有”的规定进行推广。

尽管上述规定提出不久,即有相关人员认为可操作性不强,会影响药代向医院传达药品信息、开展学术化、专业化推广,但是,此后,这一规定还是作为固定条款,持续在各地落地。

同时,医药代表备案制也在持续落地。可以看到,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天津、上海等省市已经发文部署这一制度。特别是4+7带量采购试点执行之后,大三甲医院执行医药代表备案制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在陆军军医大学下属三家医院和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院之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苏州大学儿童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也分别发布通知,对医药代表推广行为作出规范。

7月22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通知称,为规范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相关事项,开始规定医药代表在该院开展业务活动需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开展业务活动。

8月份,有媒体报道,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在其发布的《关于严禁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进院开展违法活动的告知书》中,严格禁止制药公司销售人员进入医疗区开展违法活动。

此后,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也发布《医院医药推广人员管理方案》,宣布实施医疗代表备案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接受药品推广人员的流程。

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的发文中,还直呼医药代表“满天飞”,明确将“严加整治”。

根据国家卫健委5月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部署,医药代表院内登记,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以及严格规范医学协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都是今年反腐的重头戏。

可以看到,继云南医学会之后,北京、广西等卫健委也开始叫停药企赞助学术会的行为、全面彻查学术会。

9月10日,国家卫健委在其《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到,严格规范医药相关企业对学术会议的捐赠资助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将项目转包牟利。

结合4+7带量采购持续扩围对医药行业的颠覆性影响,以及“腾笼换鸟”后,医务人员阳光下收入的大幅增加,带金销售发挥余地和生存空间都在压缩。在此基础上,分析人士指出,300万药代的大洗牌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

据业界统计,进入2019年以来,我国医药代表的离职率一直居高不下,已有至少70%医药代表准备转型,20%已经在转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