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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规:55个辅助用药全面停用,含28种中成药,多种免疫调节药

2019年7月14日 文/ 王晓楠 编辑/ 严冬雪

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王小楠

编 | AI财经社健识局 严冬雪

本文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7月12日,内蒙古兴安盟药采平台发布消息,公布了国家、自治区、兴安盟重点监控及辅助用药目录。

此次停止原兴安盟的55种辅助用药,并划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50个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详见文后附表)。

这是自7月1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后,第一个省级行政单位公布了目录。按照此前国家卫健委要求,在国家版目录公布之后,各省级行政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自的目录。

这也就将意味着,未来各省市将陆续公布重点监控目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本次兴安盟公布的辅助用药名单,无疑是启动了下半年医保控费的工作,新一轮严控辅助用药的风暴即将来临。

持续控费,55个辅助用药直接停用

纵观此次兴安盟所公布的已停止使用的55种辅助用药目录中,27个为化学药,28个为中成药。从功效来看,化药多为调节免疫功能、脑血管疾病用药,中成药多为补益剂、理血剂和清热剂。

但与国家目录不同,兴安盟所列出的目录中还纳入中成药品种,并直接将55种药品列为“辅助用药”(详见文后附表)。由此看来,对于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国家版的重点监控目录仅仅是最低底线,而各省市在自行调节的做法会更加严厉,未来或许将有大批辅助用药被踢出市场。

早在7月8日兴安盟医保局在发布的《关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将对全盟采购金额排前100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原则上对价格贵的药品要用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前50名中的辅助药品原则上剔除。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在本机构消耗排名前20位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销售排名前50辅助用药原则上剔除,相当于直接给这些辅助用药判了死刑。而销售排名前20的药品,无疑将会直接影响其销量否则将会被直接停用。

痛下“杀手”,首个省级重点监控目录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兴安盟此次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

该目录共分成两类,一类为临床限制使用,共涉及12个品种,包括谷红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大株红景天注射液等。

第二类为临床重点监控类,共涉及38个品种,包括脂肪乳氨基酸(18)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等。

尽管相比于国家版的重点监控目录的品种有所增加,但大多也是经常出现在此前各省、三甲医院重点监控目录上的品种,因此并未超出业界的预期。

有分析人士指出,内蒙古医药市场虽然不大,因此相对政策的影响较小。此次作为率先公布重点监控目录,或许就是为了得到部分市场的某种反馈,为以后医改政策的持续推进做好铺垫。

尽管兴安盟医保局对于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已痛下“杀手”,但在另一方面有些品种或将迎来新的转机。

根据兴安盟医保局在发布的《关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显示,各级公立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将要比占比必须控制在30%以内,全盟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机构药物使用比例要分配达到25%和4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5%以上。

而2019年底,全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全部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并接入统计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三级医院要达到出院病例数的60%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出院病例数的75%以上(不含蒙医诊疗病种)。

随着临床路径的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的日渐提升,特别是医保局对于药占比、次均费用超过规定要求,或者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下降的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取消医院等级评审资格、核减超出或降低部分医保费用。有分析人士指出,未来基本药物迎来更大的市场保障。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