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舒淇、马苏面对诽谤各有态度,郭敬明的反应让人哭笑不得
文禾呈
李小璐和PGONE的出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李小璐的好闺蜜马苏也被卷入其中。黄奕的前夫黄毅清在微博爆出马苏与PGONE早已认识,并将其介绍给李小璐,一时间马苏名声扫地。
马苏发文力挺
1月12日,马苏面带口罩,现身海淀法院,针对黄毅清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
1月25日,马苏诉黄毅清诽谤一案代理律师张起淮上传了海淀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宣布已正式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确认侵权成立,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苏现身起诉
明星名誉权遭到侵害,并诉诸法律,是常见的现象。但大多数案件在上诉后不了了之。
近年来,吴亦凡指控小G娜、刘嘉玲指控郭台铭,斯琴格日乐诉金莎、马天宇诉摄影师朱高波诽谤案等,都获得了很高的公众关注度,判决结果不得而知。
2017年,作家李枫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骚扰,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更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不要再与郭敬明合作,所有的人都应该一起抵制郭敬明,不要纵容犯罪。
郭敬明与李枫
这次爆料在社交网站上引发了轩然大波,随后,郭敬明发微博回应称:“1.完全捏造2.已交由律师处理。”
但郭敬明的反应却成了2017年的一个梗,“交由律师处理”,变成一种推卸责任的方式。起诉只是证明自身清白的方式,但案件结果,却没人继续关注。
证明诽谤的过程并不简单,举证过程非常复杂。只有锲而不舍,才能赢得诽谤官司。
而诽谤对明星的生活和事业造成很大损失。
2012年,网友夏萨沙称,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某夜总会坐台,后转到杭州某夜总会坐台,杭州红牌,出台很贵,起码3000元。
微博发出后,张馨予的声誉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据称失去了千万级的代言。
张馨予于2012年9月7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澄清谣言。随后,张馨予的代理律师也将夏萨沙诉至朝阳法院,誓要讨个说法。2013年,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夏萨沙的言论已构成对张馨予名誉权的侵害,责令其在指定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6万余元。
2013年,章子怡跨国控诉被诽谤陪睡一案胜诉。某海外媒体曝光章子怡靠“陪睡”高官,赚进7亿人民币,香港媒体《苹果日报》《壹周刊》均转载了这一报道。
章子怡委托律师团队在香港和美国两地发起跨国诉讼。
委托律师在洛杉矶控告“博讯新闻网”的美国母公司ChinaFreePress(CFP报导报导记者孟维参诽谤、侵犯隐私、刻意干预可预期经济获益。案件前后经历了19个月,章子怡多次前往香港、美国与律师会谈,仅在洛杉矶当地就聘请了6人的律师团队。章子怡还在2012年出席第12届中国电影传媒大奖颁奖典礼时,对这次诉讼接受媒体采访,面对全国百余家主流媒体对事件进行澄清并阐明观点——通过法律手段一告到底讨回清白。
2012年底,香港法庭率先做出了判决,令《苹果日报》及《壹周刊》需向章子怡支付39万港元讼费。
洛杉矶时间2013年12月14日,当地法院判定章子怡控告博讯网获胜,被控网站刊登严正道歉声明。
此前有媒体称该官司已庭下和解,章子怡也对此严正辟谣。
在互联网水军盛行的今天,明星轻易地成了攻击的对象,一告到底虽然费力,但仍然好过忍气吞声。
舒淇曾将台湾某报刊告上法庭。该媒体不仅报道舒淇走光新闻,还刊登她早年性感裸照,指她是脱星出身。为此,舒淇团队将其告上法庭。法官以舒淇近年演技受国际认可,走光和脱星无关,判决该刊赔60万新台币。
白百何也曾在诽谤案中胜诉。
2013年,舜网转引匿名网友言论,炮制了一篇题为“白百何偷东西顺走600元奢侈品白百何偷东西有前科因偷窃被开除”的文章。白百合团队起诉诽谤罪之后,法院判决白百何胜诉,被告舜网需对其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2015年,萧敬腾的女粉丝荫山友纪(Yuki),2013年至去年间在微博张贴萧敬腾和经纪人林有慧的照片,并写上“这心底恶毒的巫婆”、“台湾败类”等字眼。后萧敬腾和经纪人将其以诽谤罪告上法庭。
虽然Yuki提出就医记录证明精神状况不佳,辩称自己“吃药”后不记得曾写微博,法院仍以诽谤等罪,判她拘役90天,罚金9万元。
本文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或商务合作请留言
‹火星试验室›
博雅天下旗下产品
《博客天下》、《人物》等媒体鼎力支持
TOP STORIES
相 关 推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