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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代购逃税80万被抓;同行称风险太大打算退出

2017年8月17日 文/ 王鸿宇 编辑/ 嘉辛

8月16日,一则杭州专职代购女子半年逃税80万元被抓的新闻在网络热传。

钱江晚报报道称,今年年初,杭州海关发现从国外飞回的乘客赵某行李图像显示异常,经过盘查,认为赵某涉嫌私普通货物,对赵某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赵某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近半年多时间内,多次往返境外代购,累计境外代购货值约280万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约80余万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额未达10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偷逃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即符合刑法第153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海关人员详查验经验

赵某的代购行为,被称为人肉代购,即不通过邮路,直接靠归国人员将海外的商品带进海关。人肉代购的好处是有机会避免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刘畅(化名)曾在海关工作。他告诉AI财经社,不只是代购人员会面临海关的检查,每一位入关的乘客都会接受物品查验,因为出入境人数较多,在一些情况下可以采取抽查。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被海关工作人员查验到,不论你是否从事代购,从国外购买商品带回国内,超过5000的部分,都需要缴税,即使你是自用的商品也需要缴税。”刘畅经常碰到入境人员辩解自己所购物品并非商用,“通常情况下,一些名表钻戒之类的贵重物品通常要把包装盒在国外处理掉以后,才可证明是自用物品。”

刘畅告诉AI财经社,在判断入境人员物品是否为自用的问题上,海关工作人员都很有经验,他们有着自己的现场海关执行任务守则,“超出5000部分,需缴税款超过10万元时,海关将把相关事宜移交给海关缉私分局分局处理,那就意味着入境旅客将面临立案处理,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代购:生意不好做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11月份以来,杭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查获了代购刑事走私案件4起,行政走私行为案件25起。

邵女士在浙江本地做代购,和赵某一样,她也是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进行代购,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进行售卖。她告诉AI财经社,如今的代购生意很不好做,“前些日子也是在杭州机场,行李箱被抽查,最终被海关罚了4000元。那一趟飞韩国我一共只买了一万多块钱的商品,没赚到钱不说,还赔了不少。”

邵女士在去年开始接触代购,生意好的时候每个月都飞一趟韩国进货。但如今,她已经有两个月没去韩国了,有了上次被海关罚款的“经验”,邵女士在出国前都要预估好自己的购买预算,超过万元的代购商品她基本不接,业务范围仅限于一些服饰、化妆品等价格较低的物件。

同时,海外代购还面临着断货严重的问题,一些热款商品很难买到。此外,受上半年中韩两国关系僵化的影响,杭州去往韩国的航班数量都被缩减,以致于她不得不从上海起飞,不断上升的成本和风险让她开始考虑退出代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