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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平代言滴眼液一年卖7.5亿还能治白内障?食药监总局发话了!

2017年12月7日 文/ 詹方歌 编辑/ 周春林

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莎普爱思终于引起监管层关注。

1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事情缘起12月2日,公众号“丁香医生”发布文章《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称非处方药“莎普爱思”滴眼液误导患者可治疗白内障,广告费用极高而药品研发费用还不到其零头,是“假科普、真营销”。尽管公司很快发布公告进行回应,但股价亦大幅下跌,最高时达9.96%,一度迫近跌停。

AI财经社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确实在广告营销方面投入颇大。而眼科界的共识是:目前没有一个药物能够有效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莎普爱思公司是否会推动建立药物重新评估,进一步证明药物的有效性呢?12月5日,莎普爱思回应AI财经社的提问时表示:所有问题请参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疗效遭到质疑

有体育明星郎平为之代言拍广告,还多次举办知识讲座等线下“公益活动”,莎普爱思滴眼液看上去对于老年白内障患者确实颇具吸引力。

但莎普爱思滴眼液,疗效至今成谜。医生与制药公司对于疗效的分歧始于1997年。莎普爱思在2014年发布的公开招股书中显示:1997年莎普爱思滴眼液刚上市时,“公司虽然尽力在医院推广,但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是早期白内障患者对自身病况认知度不高,求诊率很低,去医院就诊的绝大部分是较晚期的患者,医生一般建议以手术方式治疗。

2004年,莎普爱思滴眼液由处方药变为非处方药。莎普爱思药业董事秘书吴建国12月3日晚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药品生产使用多年后,安全性好、疗效确切的药物,才可能转为OTC(非处方药)。

目前莎普爱思药业官网的产品介绍“适宜症”一栏,明确写道:早期老年性白内障。2014年“莎普爱思”公布的公开招股说明书中也写明:“核心产品抗白内障药物莎普爱思滴眼液于1997年获得国家二类新药证书3,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莎普爱思滴眼液看来资质齐全,但仍挡不住业界的质疑。

丁香医生首先开炮:莎普爱思滴眼液中的有效成分叫苄达赖氨酸,在少数动物实验中对于延缓白内障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具体到人体,目前全世界没有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有效预防或治疗白内障。

早在2013年莎普爱思公司上市以前,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崔红平就曾质疑过其滴眼液的疗效。崔红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莎普爱思不是那种故意坑害人的假药,而是没有效果的药。从药物机理上说,它对一部分早期白内障患者可能有一定的延缓作用。但白内障发病机理非常复杂,发生白内障的环节非常多,病因是多种多样的,你不能只研究了一个环节,就把这药用于所有病种。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2008年广州市药品检验不合格明细表中曾出现“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身影,其中不合格项目一栏注明:“检查可见异物、装量”。

面对质疑,莎普爱思12月3日晚回应称:莎普爱思1998年底取得国家药监局新药转正式生产批件。其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新型抗白内障新药。

另据《中国证券网》报道,12月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表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现标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抽验不合格情况。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国抽和外省抽验情况,我省没有收到相关数据。

是否误导患者?

丁香医生的文章还称,莎普爱思的视频广告中将白内障与其临床表现模糊等同,宣传“眩光、黑影、模糊、视力减退”都能滴。事实上,许多眼科疾病都表现出这样的特征,而莎普爱思滴眼液即便有效,也只能针对早期白内障。广告宣传会给予病人错误引导,错过其他眼病的最佳治疗时期。

不仅如此,广告视频中还宣传“得了白内障,就用莎普爱思”。但是,莎普爱思的作用只针对“早期白内障”,引导所有白内障病人使用莎普爱思,反而可能耽误治疗。而且在广告中,“早期老年性”5个字采用的是竖排、比“治白内障”4个字更小的字体,出现时长仅1秒左右,而且没有同时出现在广告音频里。

在崔红平看来,莎普爱思是利用了老年人恐惧开刀的心理,过度宣传药物作用,延误治疗,患者没有生活质量,还有可能引起别的并发症。

AI财经社也通过检索发现,2012年11月,长沙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勒令“莎普爱思”等7个商品被下架,暂停销售,因为药品公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对此,莎普爱思在公告中回应:产品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浙江省以外发布的广告,在该广告发布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根据《中华眼科学》,白内障的症状有模糊、重影、黑影等,公司视频广告中明确了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适应症“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因此公司发布的视频广告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相应广告内容一致。

否认过度营销,郎平为其代言

为了回应“广告费2.6亿人民币,药品研发费用550万”的质疑,莎普爱思的公告还列出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广告投放费用、药品研发费用,以此证明并非特例。该公告称:“本公司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产品较为单一,目前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超过75%。”而“公司研发的产品周期长,是持续的投入”,因而研发费用相对少。

不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告查询系统显示,莎普爱思对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投放达到352条,远超公司其他产品的广告数量。

莎普爱思的广告营销确实超越同行。早在2013年,莎普爱思就看准了女排总教练郎平,与其签订了代言合约。2016年女排奥运会夺冠后,郎平身价倍增,受众对其信任度也随之翻倍。而该公司2017年新推出的“莎普爱思滴滴滴”视频也流传甚广,被称为营销经典案例。

而电视台也是莎普爱思很重视的营销渠道。有报道称:“2015年,在各类OTC品牌在省台激烈争夺曝光度时,莎普爱思率先选择在央视投放广告。”不过从“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发布的文章来看,莎普爱思与央视的合作时间更早,始于2007年。2016年,莎普爱思已经成为央视戏剧频道合作伙伴,这一频道的受众大部分为中老年人,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目标受众一致。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老年消费人群,莎普爱思还与北京卫视《养生堂》节目策划了一系列线下活动,例如“点睛中国——关注全民健康中国行”。在“莎普爱思”的官方公号中,将之称为“公益活动”,并称其为广大人民群众免费提供白内障检测及其他健康咨询服务。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知识讲座为“业绩驱动因素”、“市场推广活动”,并使得莎普爱思滴眼液销量在2016年稳定增长。

莎普爱思的官方微信公号发布文章称,莎普爱思公司在2014年上市之后,开始向“大健康”转型。但公司公告显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营业收入占比还是逐年升高,甚至由2014年的66%达到2016年的77%,对于滴眼液的广告投入也呈现增长态势。面对公司核心产品的信任危机,莎普爱思这一次会怎样度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