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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欠现金贷母亲自杀4拨人葬礼讨债,村民称其家穷不知欠债多少

2018年1月13日 文/ 李章洪 编辑/ 鹿鸣

“现金贷”又闯祸了。

1月11日,一则“19岁女孩欠现金贷出走,母亲不堪催债压力自杀”的消息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大量关注。据《潇湘晨报》报道,长沙岳麓区莲花镇19岁女孩夏双(化名)因欠“现金贷”离家出走,其母亲刘丽(化名)不堪催债压力喝农药自杀,在葬礼当天依然有四拨人上门催债。

1月12日,当地村民告诉AI财经社,欠贷女孩夏双很少在家,一直在外面,她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目前都还住在危房里。而夏双的父亲主要依靠平时打零工获得收入。

催债公司:葬礼当天上门催债

因拿不出钱办丧事,1月10日上午,家人及亲友匆匆将刘丽的骨灰下葬。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天中午12点左右,一辆白色SUV驶入夏双一家所在的村子,沿路向村民打听夏双家的住址,逢人就问。车内的两名男子最终找到了夏双家,但被夏双的父亲夏明国(化名)和其他亲友团团围住。极力克制情绪的夏明国要求两名男子联系公司负责人带借贷合同来处理,他想弄清楚自己的女儿到底借了多少。两名男子称,夏双一共借了1.2万,还有3000元本金未还。

13点左右,又有一名红衣男子乘坐出租车进村催债,他的催收对象也是夏双。男子一下车就被村民拦住扣了下来。男子随后向一个备注为“王平”的人打电话求助。夏明国亲友将电话抢了过去,询问公司信息和借贷情况。

据《潇湘晨报》报道,“王平”在电话中称,公司名为“嘉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长沙身份证就可以在公司借贷。夏双于去年11月向公司借贷2.8万元,分5个月返还,但对于利息他始终不愿透露,只是回复称:“她家里出事,公司只要求还本金,利息看着给。”

据报道,1月10日当天一共有四拨人上门催债。

AI财经社记者通过第三方软件天眼查搜索发现,“王平”所称的“嘉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5日才在长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注册,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而“王平”正是公司的两名股东之一,出资1400万,占比70%。另一名名为“王洋洋”的股东出资600万,占比30%。工商信息显示,“湖南嘉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信息技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等咨询类服务,并不包括各项贷款、票据贴现和资产转让等经营内容,其放贷行为疑涉嫌违法。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规定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同时要求各类机构不得暴力催收。

自杀母亲半年前就开始借钱还贷

刘丽生前在长沙岳麓区一名业主家中做事。约半年前,刘丽就开始向雇主及雇主邻居等人借钱,借款的数目从400元至3000元不等,每次都很着急,常常要求在中午十二点或下午三点前“必须要”。雇主的邻居说,虽然刘丽借钱的数额越来越大,但是一般没借多久就会还。

据《潇湘晨报》报道,刘丽曾告诉雇主,她瞒着老公借遍了亲戚,加上家里的积蓄,一共为女儿还了11万元左右。1月5日,刘丽从雇主家辞职,说自己“不想做了”。刘丽的丈夫夏明国(化名)亦电话告知雇主,刘丽浑身不舒服,“不会去你家做事了”。三天之后,不堪催债压力的刘丽连喝两瓶农药自杀。

欠债女孩家住危房,说不清欠多少钱

夏双2015年在职高毕业后,一直在一家美容店工作,收入不高。刘丽婚后生过几个孩子,夏双是唯一长大成人的。所以尽管家里很穷,刘丽一直很宠爱夏双。

1月11日,离家出走十余日的夏双选择了回家。此时,距刘丽的葬礼已过去一天,夏双跪在母亲墓前,悔恨不已,情绪崩溃,一度欲撞碑自杀,幸得亲友及时阻拦。当日,当地派出所民警上门询问得知,夏双一开始借了6000元,至于消费了什么、后来又借了多少,夏双本人也说不清楚。

1月12日,当地村民告诉AI财经社,欠贷女孩夏双很少在家,一直在外面,她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居住条件差,目前都还住在危房里。而夏双的父亲主要依靠平时打零工获得收入。

河南厦门曾有大学生欠债自杀

这并不是“现金贷”所引发的第一起悲剧。

早在2016年,河南一高校一名大二男生因无力偿还高达数十万元的现金贷款,不堪催收人员骚扰,在给父母留下“来世做牛做马报答你们”的遗言后,从青岛一家宾馆的8楼跳下,结束了年仅21岁的生命。而在这次自杀前,该名男生已经尝试自杀了四次。

实际上,除了上门催收、给亲友打电话等方式,危险公布“裸贷”者裸照也是催收公司常用手段。“裸贷”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年轻女大学生,借款人上传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或视频就能取得贷款。

一旦借款逾期,放贷公司就以危险公布裸照等方式催促借款学生还款。而借贷学生往往会因为难以承受还款压力做出过激举动。2017年4月,厦门一高校就有一名女生因无力偿还57万的“裸贷”而选择跳楼自杀。

早在2017年4月份,银监会就曾下文要求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校园网贷、“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规定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进入2018年,上海、广州两地已率先下发细则。上海市下发《上海市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禁止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催收等具体要求。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连续下发三份分别针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检查内容涉及贷款利率、委外催收、借款人信息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