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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女司机违规运营被查处,索车未果后跳桥自杀身亡

2018年5月11日 文/ 编辑/

文贾望

“昨天妻子已经走了。”5月11日,邱朝军说对记者说。

一天前,他的妻子、滴滴司机陈雪霞因向襄阳客管处索要查扣车辆未果,并面临2万元的罚款,最终选择从襄阳市城区的一个天桥上跳下,最终不治身亡。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陈雪霞1973年出生,今年45岁,河南新野县人。她和丈夫驾驶的是一辆长安5座小轿车,车主为陈雪霞的妻弟。平日里两人轮换着跑“滴滴”,只跑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邱朝军在接受采访时说,5月10日上午,妻子陈雪霞接到滴滴平台的派单,要求她襄阳市火车站接乘客。上午10时左右,“客运处的人说(滴滴)不合法,就把车扣下了”,陈雪霞被要求缴纳2万元罚款。

“罚2万块钱我媳妇接受不了,因为家庭困难,跟他们说让他们稍晚一点,他们不同意,之后就跳楼(桥)了。”邱朝军表示,“我没有想到她这么极端。”

据邱朝军介绍,他们没有给自己的私家车办理网约车的相关证件。“他们(当地部门)是说过,但是说得用他们的平台。”

“我们这儿跑滴滴的人说,办手续下来得十几万,他那个平台好多人都不知道,所以说就没有弄。”邱朝军解释。

截止5月11日上午,滴滴方面尚未就此事做出回应。

就在3个月前,当地发生了另一起网约车司机因车辆被扣而自杀的事件。

2018年2月7日,当地人肖志新因网约车被襄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扣下近一个月,并处以2万元罚款,他在襄阳市交通局的会议室内喝下敌敌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襄阳市目前对网约车的管理,详见2017年12月当地发布的《襄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管理处在解答这项法规时表示,私家车不能直接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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