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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 | 1199家药店按集采价卖药

2022年12月2日 文/ 李傲 编辑/ 江芸 贾亭

12月1日,江苏省医保局公示了第二批符合带量采购资质要求的药店。

根据名单,610家单体药店和589家连锁药店获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资格。加上首批公布的2519家,江苏参与卖集采药的药店数量将达到3718家。

江苏此前发文,希望省内医保定点药店主动申请销售集采品种。今年9月,江苏公布首批符合带量采购资质要求的药店。

11月17日,江苏省医保局再次发文,提出将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定点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的申报和公示公布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第1个月(全月)开放申报系统,同时将建立违规行为动态报送机制。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11月18日发布的公告,第二批共1257家申报,不乏京东大药房、九州医药、美利诺(江苏)、大众医药等大型连锁药店。根据相关规则,江苏最终确定了1199家。

江苏省是全国首个推进零售药店销售集采药的省份。除江苏外,山东、浙江、广东、河南、上海等多地都将药店纳入集采体系。江苏要求,药店凡是卖集采药品的,都须按挂网价零差价销售。

第二批药店加入后,集采药品进店将大幅提速。

撰稿 |李傲

编辑|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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