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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要求严查网售“美瞳”

2022年8月31日 文/ 烟酰胺 编辑/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宣布将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也即市场常称的“美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审美需求的提高,“美瞳”的需求量暴增,电商平台成为“美瞳”销售的主要渠道。

《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应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此次严查,重点提到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责任。

《通知》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平台上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如果电商平台发现入驻的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并保存记录、向药监部门报告。

对于各大电商平台来说,这一系列整治工作意味着将对“美瞳”类产品进行严格整顿。

国家药监局表示,将组织检查组到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在今年12月10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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