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为了我们的孩子
一年多前,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现了一例罕见的判决。
一所小学的两位校长被判刑,罪名是玩忽职守罪——他们收到家长举报,得知有一位男教师性侵学生,却隐瞒不报,导致侵害继续发生,最终有9位学生受害。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教育工作者因为漠视未成年人受害而被起诉。
起诉的原因,是2020年5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这份文件规定,学校、医院、儿童福利机构、宾馆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处罚。2020年秋天,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
写入法律就意味着,对一部分人来说,得知有孩子被伤害,报告不再是一个道德选择,而是一项法定义务,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
到今天,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近两年,两年里有很多事情发生——全国共收到超过1600次报告。这意味着当目睹孩子受害后,有1600多人选择报警,他们中有医生、老师,也有酒吧员工、出租车司机。
我们想知道这项制度的起源,谁推动了它的建立;因它而发现的1600多起案件,背后又有什么故事。为此,我们去到了各地的检察机关。在杭州萧山,我们见到了几位检察官,多年前是他们,因一起案件受到震动,建立起这个制度的雏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我们见到了决策者,了解到这项制度诞生的背景、推向全国的历程。我们也和最基层的县检察官聊天,他们讲述案件中人的遭遇与情感。
我们发现,这项制度保护的,往往不是那些来自温暖、健全家庭里的孩子,而是那些缺少关爱、照护和陪伴的儿童,那些在不完整家庭长大的儿童,那些生活在社会褶皱地带的孩子。堆积如山的起诉书和判决书,记录的对伤害的惩罚,同时在保护的,也是我们的孩子的生活。
文|林松果
编辑|姚璐
图|视觉中国(特殊标注除外)
终于有了一位警觉的医生
一切都要从那个深夜的电话说起。
2017年7月31日,凌晨两点,杭州萧山区110热线,接到了一个来自医院的报警电话,报警人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一位女医生。她说,自己在急诊中收治了一位特殊病人,觉得不对劲,希望警察能过来看看。
她的病人,是一位13岁的女孩,到医院时下体已经撕裂,流着血。陪女孩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自称是她父亲。医生处理完伤口,问孩子的伤是怎么造成的,男子说可能是不小心撞伤的。这个回答太荒谬。医生起了疑心,继续问女孩多大年纪、在哪个学校读书,男子支支吾吾,回答得模棱两可。医生觉得不对劲,拿起值班室电话,拨了110。
随后赶到的警察,在男子的住处看到,卧室的床单、被套、地板以及男子的袜子、女孩的睡裙上都是血迹。之后的物证鉴定证明,房间里的一杯饮料被投放了安眠药。很明显——这是一起性侵案件。
案情一点点廓清,负责该案公诉的萧山区检察官张功的感受是,能发现这个案子,真的很险。
男子是女孩的邻居,对女孩的侵害已超过一年、发生过多次,但始终没人察觉——女孩是典型的留守儿童,父母在广东务工多年,从出生起,她就跟奶奶和大伯一家一起生活。一年多前,女孩在小区认识了这位中年男子,他看着人不错,有妻子、女儿,对女孩也很好,会带她去游乐园,给零花钱、陪她玩游戏。时间久了,家人也放心让她在男子家过夜。她遭遇的一切,家人都毫不知情。
甚至最后案发,靠的也是一种偶然的运气。男子带女孩去了三家医院,前两家是规模较小的民营医院,医生看女孩的伤很严重,没有做手术的条件,都没有接收,建议转院。女孩受伤部位的特殊性,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直到最后,他们到了这家浙江顶尖的儿科医院,偶然遇上这样一位女医生,警惕、有正义感且勇敢,案件才浮出水面。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萧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有过一次讨论。
检察官张功是这个案子的承办人,他说,这个案件,如果不是这位医生,真的很难发现,女孩被性侵还不知道会持续多久。「这个医生真的很有警觉性,有责任感和正义感,我们要不要表扬她?」
和他对话的,是当时萧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主任章蕾,她也认为这个案件很特别,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基本是由家长报警,医生报警很少见。「我们能不能建立一种制度,让医生碰见这种情况都报案?」
检察官们苦这类案件久矣。
2022年1月,我在萧山检察院见到了张功,他戴黑框眼镜,穿蓝色制服,很清瘦,脸窄窄的,今年是他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1年。张功讲起,遇到这个案件时,他刚成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职检察官,正是一个好时机。
一方面,当时检察系统正在改革。2011年,张功刚入职时,检察机关就开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小组,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只不过,当时他还要兼办其他案件,比如环境污染、非吸和集资诈骗。不久后,检察系统意识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需要更专业的队伍。到2015年末,最高检单独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各省、市、区同样如此。从此,有了一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大家可以腾出手来,精益求精,专注于这一件事。
从情感上来说也是如此。做检察官十多年,张功对未成年人案件的情感更特殊。他认为,和办成年人的案件不同,未成年人有其特殊性,他们更脆弱,需要保护和矫正、关切和疏导,他们的命运还可以被改变。在那个时刻,检察官们有了更多空间和自由,可以好好想想,自己可以做些什么。
接下来的一个疑问就是,还有多少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没有被发现、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它们在哪里?
未成年人被侵害,很大比例都是被性侵,这种案件太隐蔽,被侵害的孩子因为年幼、处于弱势地位,不知、不愿或者不敢报警,有的也不愿告诉亲人,甚至有时,侵害他们的人就是亲人。用张功的话说,这些案件往往「潜伏在冰层以下」,很难被及时发现。而性侵案件一旦报案不及时,证据就会消失。进入公检法程序的案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
这种情况之下,女医生的报案,就像在乱麻中的一个线头,提醒了张功和他的同事们,当孩子无力报警、家长又不知详情的时候,还有社会力量的存在。他们可以是医生、老师,也可以是所有公民。
2018年年初,一个周末,张功加班,开始写一份名为「强制报告制度」的方案。
当时能找到的法律依据很少,他想到,《执业医师法》有规定,医生发现患者涉嫌伤害或非正常死亡,应该报告。比如有一些医生遇到刀伤时,会选择报案。「那么遇到其他侵害情形,是不是也可以报案?」他又想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任何犯罪,都有报案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要求。
起草方案的另一个难点是,他必须清晰地列出需要报案的具体情形,大家才会知道什么时候该报案。他穷尽了十多种常见的情形:未成年人自杀、自残、生殖器受损、怀孕、流产、疑似遭受暴力、工伤、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等,这基本涵盖了未成年人可能遭受的侵害。这些具体的情况,是清晰的指导。
在当时,这是国内从未有过的探索,他没有想得太大而全,想的是主要从医疗机构着手,这是最容易发现侵害的地方。在2018年4月,萧山区检察院与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遇到上述那些情形时,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报案。
这一规定的出现,如投石入湖,激起涟漪。检察系统内许多人都认为,它是如此及时有效。三个月后,杭州市检察院与卫健委开始在全市推广这项制度。很快,它的影响扩大到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报告的行业也从医院扩大到了学校和福利院……2019年春天,湖北省成为了第一个在全省推广强制报告制度的省份。
女医生深夜的一个电话,牵出了一个案件,最终形成一项制度,开始与广大未成年人的命运相关。
第一份检察建议,以及我们怎么看待儿童
从一个检察官的书桌,到成为一条法律,强制报告制度只走了两年。
2018年4月,萧山区开始试行强制报告制度,在同时,最高检就开始了对它的研究。经过广泛的调研、讨论、征求专家意见,一稿又一稿,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门正式出台了这项制度,推向全国。
事情进展得如此迅速、顺利,出乎很多人意料。2021年冬天,我见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李峰副厅长。第九检察厅,是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门。
李峰提到,强制报告制度背后,有一个更大的背景——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过一份「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分量极重。「一号」意味着「第一次」。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向国家部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它建议的对象,是教育部。
这背后同样有一个惨痛的案例。2011年到2012年,在北方某省某县城的一个小学,一位男班主任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办公室、教室和澡堂,对7位女童进行了多次强奸和猥亵。
这起案件在判决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分歧——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判处齐某无期徒刑。齐某不服,提出上诉,最后,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该省检察院认为,这个案件的终审判决量刑畸轻,提请最高检抗诉。所谓「抗诉」,是检察院最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手段——当检察院认为已生效的法院判决,确有错误、必须纠正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重新作出判决。
李峰告诉《人物》,最高检提出抗诉,很少见,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一项工作,必须经过最高检内部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但这个案件性质太恶劣,不但检察委员会高票同意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张军,还列席了最高法的审判委员会,申明了抗诉意见。他当时说,齐某利用教师身份,对多名幼女实施多次强奸、猥亵,有的还发生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惩。最终,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抗诉意见,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齐某判处无期徒刑。
李峰说,最高检内部复盘这个案件时,检察官们认为,这个案件暴露出很多问题,也很典型——发生在校园内的性侵案件,往往持续时间长,侵犯对象多,危害也大;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乡村小学,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弱,家长又常常不在身边,很难及时发现。还有,为什么教师队伍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什么男老师晚上可以进入女生宿舍?「家长们会认为,学校是最安全的,孩子在学校他们放心。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正因为这起案件,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教育部加强校园管理,建立严密的制度,杜绝校内性侵案件再发生。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亲自打电话给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讨论了这份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代表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切,而刚刚独立不久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也开始有了一块更为松动的土壤,各地的检察院,可以做更多的探索,防止伤害发生。
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个很好的、之后被广泛采纳的制度,一个是入职查询制度,教职员工在入职前要查询其犯罪记录;另一个,就是来自杭州萧山的强制报告制度,它被寄予厚望,大家希望借由它,可以打捞出更多不可见的黑暗。
宋英辉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十多年前,他曾在最高检挂职,2015年,他与多位专家联名给当时的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写信,建议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设立独立机构。他还参与了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是我国少年司法领域最资深的专家之一。他告诉《人物》,这些制度的变化背后,也是整个社会、整个司法体系的儿童观,从传统逐渐走向现代的过程。
所谓「现代儿童观」,发源于西方现代社会。人们认为童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儿童应该与成人一样,享受基本的人权和尊严,但同时,儿童在身体、情绪等方面更弱小,因此社会必须确定两个观念,一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二是「国家亲权」——在儿童、家庭和国家三者的关系上,儿童的成长和健康,与国家命运密切相关,国家和父母一样,都对儿童负有责任。甚至有一些国家认为,虐待儿童并非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而是与吸毒类似的严重的社会危害因素。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未成年人的问题是家事。比如父母打骂孩子,很正常,别人看到了也不会说什么。在我国,大的思潮变化,发生在2010年到2015年前后,那几年,接连发生了一系列极端案件——
2012年11月,贵州毕节五个儿童在垃圾箱中取暖,窒息而死;2015年6月,同样是毕节,四名留守儿童集体喝农药自杀;2013年在南京,一位吸毒母亲外出后,两个女儿在家中饿死;2015年,南京的一位养母虐待自己收养的6岁男童,照片被传上网后,全国哗然……
宋英辉说,当时这一系列案件让很多人认识到,在国家转型期,巨变发生的时候,孩子在遭遇什么。「社会正在急剧变化,原来大家都在家里,城里大家守着单位,农村大家守着村,相对比较稳定。现在大量的人脱离单位,尤其是农民工进城,出现了大量的监护缺位,监护不当,父母不知道怎么管教孩子,出现了暴力,甚至是打死孩子。这些事情冲击着人们的底线,就感觉非常不可思议,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去帮助?大家开始思考这些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现代儿童观在我国逐渐成为主流——儿童是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财富,父母要管,国家也要管。就像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在他的小说《儿童法案》里借女法官之口说出的语言:「在法令中规定孩童的需求高于父母的需求,这是文明进步的重大标志。」
但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具体来说,就是职能部门、司法机关、成人社会。儿童遇到危险、儿童的监护缺失,社会必须在场。但这一切的基础是——我们能够发现他们正置身危险。
这是从最宽阔的角度来理解,强制报告制度在此时出现的背景。
郓城,一个县城的微观视角
之后的两年,最重要便是,如何将这样一个制度落到真实世界。截至2021年4月,中国大陆一共有2843个县级区划,包括1301个县、997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它们是巨大机体的神经末梢,是真正触达到每个个体的触须。一项制度如何被执行者理解,如何被每一名医生和教师接受,它们最关键。
我们联系了全国上报强制报告案件最多的省份——山东,山东省检察院向我们推荐了菏泽市下辖的一个县城,郓城县。在郓城县检察院,专职的未成年人检察官有两位,张晓航和汤静,她们都生于1990年,是两位年轻的母亲。
她们是那一类会迅速让人产生信赖感的检察官,看起来亲和但刚直,不仅有司法人员的使命感,还有女性的同理心。她们讲起,如何从一个个惨痛的案件中,认识到医生、教师以及所有公民的报告有多么重要。
第一个案件,发生在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前。在郓城县的一个偏远农村,一位单亲父亲,囚禁了两个亲生女儿,施以性侵、虐待和打骂,在这个封闭的家庭里,侵害持续了整整4年。最后案发,是因为大女儿找到时机从家里逃了出来,被村民通知了女孩的亲戚,亲戚报了警。
长期遭受性侵和虐待,给两个女孩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两人都有轻度的精神发育迟缓,还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她们的表达能力不足,交流是艰难的,办案过程中,几乎有两个星期,张晓航都是陪她们呆在桌子底下,缓慢地、一句话一句话地问。
后来,这位父亲因为强奸罪、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撤销其监护权。但案件之惨烈、持续时间之久,用张晓航的话来说,是「匪夷所思」,一些问题无法忽视:村里人为什么不报告?如果邻居是害怕,那么村委会的干部为何不报告?至于与妇女儿童利益直接相关的村妇联,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办理这种案件是痛苦的,因为你会看到,当对儿童的侵害发生在家庭内部,被人漠视、无人报告,会造成多么可怕的伤害。
所以当2020年5月,强制报告制度开始在全国推行的时候,两位女检察官是很欢迎的。它提供了一种解决的可能——看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报告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责任、是义务,该报告却没有报告,是要受罚的。
之后的一起案件,也让她们更加明白,这个制度的推广是必要的。
那是2020年9月,每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检察系统都会组织检察官们进校园,给学生们上一堂法治课。那年的法治课,她们特意挑了一个偏远地区的乡镇中学,在课上重点讲了强制报告制度。
那节课刚讲完,有一位班主任找她们要演讲稿,但又不只是为这事儿,她神色踌躇,说有个事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在学生的QQ群看到了三段不雅视频,认出了视频里的女孩是她班里的学生,12岁。但这位老师犹豫的是,这似乎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这种事要不要管?
当然要管,两个检察官找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发现,她已经受到了很大影响——因为视频四处传播,她不再去上学;家长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因为没有收到她的求助,班主任也没有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司法介入后,与她发生性关系的17岁男生以强奸罪被判刑,同时,检察官帮女孩办了转学,通过司法救助程序,给了她家一些经济补助。伤害已经发生,但至少还没有到最糟,女孩开始在新环境里生活,没有放弃学业。
后来,张晓航对郓城县的所有村妇联主席做过一次培训,讲强制报告制度——不管多么偏远,多么难以到达,有村庄的地方就有妇联主席,她们或许是最容易动员的力量。
她学过心理学,当时设计了一个游戏:蒙住她们的眼睛,绑住她们的腿和手,堵住耳朵和嘴巴,遮蔽所有发声和求救的渠道,「让你感觉到孤立无援,你想走,你想跑,你想跳,你会发现都不行」。她说,强制报告作为一个制度,讲一千遍可能都没用,只能是让她自己知道疼,这个疼是怎么样的,不要忘了这种疼。
在这个县城里,这个制度还获得了一些她们意料之外的回响。
当地的一个酒吧里,有个18岁的男服务生,曾经参加过郓城县的一次普法活动,因此知道了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夏天,一天夜里,他在酒吧上班,听到三个男子在商量,稍后要将一个女孩带到某家宾馆性侵。凌晨2点,他下了班,和三个朋友赶到这家宾馆,发现性侵真的发生了,马上报了警。
4个月之后,他又一次报案。这次是他听到朋友说起,朋友的朋友被一位「派出所协警」带到宾馆房间,检查是否藏毒、吸毒,他听完觉得不太对劲——这不符合警察出警的程序,赶到那家宾馆,发现这位「协警」对受害人有猥亵行为,且无法出示警官证,他立刻报警,最后发现,那位「协警」果然是冒充的。
作为检察官,要针对案件跟证人做复核,第二次遇见这个男生时,张晓航和汤静都有些震惊——一个人能两次遇见这样的事,并且坚持报告,已经很少见;而且这个年轻人早早辍学,一直在外流浪、游荡,在夜场工作,就算如此,还能保持这样的敏感和同情,他有一颗很好的心。
从0到1600,报告是怎样出现的
在郓城这样一个县城,我们会看到检察官的切身之痛,看到普通人偶然迸发的善意的火花。但在更广阔的范围,强制报告制度被普遍接纳,还需要时间。
即使在发源地萧山,强制报告制度最初的推广也不完全顺利。杭州市检察院在部分小学做过一次调研,发现有80%的老师认为,报告上级部门或者报警会扩大事态,不利于孩子成长。而医生更多担心被打击报复,对去派出所做笔录有心理压力,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青岛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韩千告诉《人物》,2020年5月到2021年3月,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后整整9个月,青岛地区报告的案件数是0。
当时韩千觉得很奇怪——这个制度很好,每年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也很多,但为什么没人愿意报告?他们做了一个调查问卷表,发给医院和学校,收回问卷568份,发现很多人说不知道该向哪儿报告,不知道哪些情形应该报告,还有36%的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医生在前线接诊,觉得会有(医患纠纷)隐患」。
在青岛平度,一位检察官去了很多学校,跟老师们交谈,他发现跟医生相比,老师的顾虑会更多——医生和病人是陌生人,一面之缘,报告了也就完了。而老师报告学生的情况,不仅可能得罪施害者,还有可能得罪受害者(有时他们未必愿意此事被知晓),师生之后怎么相处?比起报告,有一些老师更希望的是,侵害不要发生在学校里。
那之后,青岛市检察院做了普法视频,在全市6条地铁站、几十条公交线路上的十万个车载屏幕上播放,播了整整30天,每天8次。不管在市中心的地铁,还是在偏远郊区的沿海公交,都看得到。
更好的操作思路,可能是抓住某些口子,重点击破。比如未成年人被性侵后,如果受伤或怀孕,必然会去就医,那么医院妇产科就是一个可以掐住的口子。
在东部某城市,检察官们就是从医院入手,给所有的医生培训,讲哪些情形需要报告,怎么报告。为了减少医生的顾虑,医生可以报告医院的医务科,由他们来报警;报告如果引发了纠纷,报告人可以免责;同时,医生不及时报告,责任自担。接受培训的医生,主要来自妇产科、妇科、产科、儿科、生殖健康科、急诊科等所有可能与未成年人有接触的科室。
在培训中,多位医生都提出了一个困惑:如何确定性关系中未成年人的意愿?如果双方都说自愿,要不要报告?检察官的回答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她是否自愿,都必须报告;年满14周岁了,原则上也要报告,是否自愿,应该由公安机关来核实。
当所有的顾虑都被理顺,医生们的报告出现了。从2020年5月至今,这座城市的一个区就接到了14起报告,其中11起来自医院,且全都是未成年少女怀孕后,到医院产检或进行流产手术,一旦看到她们的年龄小于18岁,医生就会立刻报告。
2022年1月,我在这座城市见到了一家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她一头短短的卷发,是个和蔼的人。她讲到多年来,医院碰到过不少案例,都是少女被性侵后怀孕,去医院流产,父母想要查出嫌疑人是谁,向医院申请保留胎儿的胚胎组织去做DNA鉴定。因此她认为,强制报告制度确实会帮助到一些人。
但在另一些情况下,法律能做的有限——有一天,医院妇产科接诊了一个13岁的女孩,怀了孕,想把孩子生下来。这种情况很少见,年龄这么小的女孩怀孕,一般都会选择打掉。医生看她不够14岁,马上报了警。当时,女孩是被男朋友的妈妈领过来的,医院没给她建档,让她带着自己母亲来。结果没多久,她真的把自己妈妈带过去了,妈妈甚至也同意她生孩子。
那个女孩13岁,退了学,已经和17岁、同样退了学的男友同居,稀里糊涂怀了孕,就决心建立一个家庭。因为她怀孕时未满14岁,男友已涉嫌犯罪。案件进入检察院环节时,她已经生下孩子,是抱着孩子去做的笔录。
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曾办理过另外10余起少女被性侵案件。有时候,她是在城中村的日租房、酒吧和KTV找到她们,震惊于她们如此随意地处置自己的身体和人生。但当见到她们的父母时,发现一切皆有源头——
她们或是来自离异家庭,由单亲抚养,或是留守儿童,由亲戚抚养。父母的爱、管教和陪伴都不多,「他们的教育理念很有问题,往往是两个极端,要么是非打即骂,要么觉得自己孩子做什么都是对的。」
孩子的问题,最终是家庭的问题。大人们如何生活,孩子们就怎样长大。
我们的孩子,在薄弱地带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整个采访中,我们没有与受害的孩子见面。他们的面目是模糊的,但在某些时刻,那种刺痛感是清晰的。
曹县的检察官带我们去了一处办案场地,他们称它为「一站式询问中心」。所谓一站式询问,指的是当孩子遭到侵害后,为了将伤害降低到最低,原则上,司法机关最好只询问孩子一次。一次把案件细节问清楚,全程记录在案,之后就不要再找他们,再造成二次伤害。这一次询问,公安和检察院都参与,之后办案,这些材料二者都可使用。
这个小小的询问中心,不难看到检察官们的善意。它设在一家医院的一层,入口避开了大楼正门,而是从侧边开了一个小门——为了防止孩子被熟人撞见。里面的几间房布置得很温馨,卸去了司法的威严感。在安抚区,有带平板电脑的米黄色大沙发,有给孩子缓解压力的沙盘,墙边架子上,摆着各种乐高、恐龙、奥特曼和布娃娃。在询问区,怕孩子面对镜头恐惧,他们立起了几树假竹子,把小小的摄像机绑在竹叶中间。
但同时也有一些细节提醒我们,来到这里的孩子经历过什么。询问中心最深处是一间检查室,里面空荡荡,只有一张病床——医生会在这里检查孩子受的伤。架子上穿着衣服的人形玩偶,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让孩子指认,当时发生了什么,如果是性侵害,是怎么发生的,事情到了哪种程度。
曹县的「一站式询问中心」摄影 | 林松果
从北到南,从国家最高决策机构到基层县乡,我们获得了厚厚的起诉书、判决书、案情综述,见到了医生、老师、检察官……并从大量的叙述中,看到孩子们的生活。
他们的面目是相似的——或者说,是她们。目前报告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性侵害占大多数,受害者多为女孩。她们要么来自农村,要么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身后是不完整的家庭,辛苦谋生的父母。有的还在担心温饱,更不用说安全温暖的环境、完善的性教育与情感教育。
在制度起源地杭州萧山,三四年来,光这一个区就接到了43次报告。检察官方芸经手了其中的大部分,她逐渐发现,这个制度最经常保护的,是那些监护缺失的孩子——那些留守儿童、隔代抚养、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健全的家庭,孩子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更小,万一被侵害,父母也会发现得更及时。而不被家人的目光注视的孩子,才会到最后被医生和老师打捞起来,这是一道更外围、但也必要的屏障。
比如2017年促使强制报告出台的那起案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女孩的生活被忽视,是医生发现她被侵害才报了警。萧山的另一个案件里,一个与外婆生活的留守儿童,被同学看到书包里有大量零食,班主任觉得不对劲,才发现村中的一位中年男性用财物诱惑女孩,意图不轨。不过幸运的是,班主任报告时,实质的侵害行为还未发生。
家庭如何在保护孩子的过程中缺位,每位检察官都能说出几个案例。
在曹县,一位农村的单亲妈妈,听说女儿班里一位男同学数学成绩不错,就把女儿送到男同学家里,让男生的父亲帮忙补习。她此前不认识这位父亲,且他只是初中学历,并非老师,但她怀着一种朴素的、毫无戒备的心理,把女儿托付给他,叫他「三哥」。补习持续了一整年,女儿每个周末都去,直到2021年7月,那天她去接女儿回家,但久久没人应门,之后男子神色紧张地出来,警报才在她心中响起。那时,性侵(猥亵)已经发生了三次。最后,这位性侵者被判了八年半。
曹县的一位检察官说,办案过程中他们也很疑惑,这件事情有这么多不合常理的细节,是怎么发生的。后来他们发现,女孩的父母很早离婚,她几乎没有和父亲一起生活过,同学的父亲,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她对父爱的渴求。且母亲独自抚养她,有时处理不好自己的情绪,对女儿与陌生男人相处也并不警觉,孩子受了委屈不敢说。事情就这样走到了最糟糕的一步。
在郓城县,一位妇科医生也见过一位几乎是被父母「放弃」的孩子。也是一个夜里,12岁的女孩被亲戚送到急诊,已经下体破裂。医生做手术时直接提取了生物证据,报了警。女孩是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她跟着爷爷生活。性侵者是她的一个亲属,威胁她要保密。医生随后通知了女孩的父母,母亲来是来了,但她并不伤心,甚至有些漠然——她已经离开这段婚姻,再婚,且有了新的孩子。
冬天的夜里,那位年轻的女医生,从很远的地方赶来见我们,就为了谈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她始终记得独自躺在病床上的女孩的脸,「已经失去了该有的童真,真是让人心疼」。
还有一些女孩,因为家庭的贫困与观念陈旧而受到伤害。在某个贫困县,一个读初一的女孩发烧之后,家人没送她去医院,而是带她去找村里的「神汉」。在「治疗」过程中,老头猥亵了她。女孩受到影响,一直流泪,最后老师发现了,给女孩妈妈打电话,妈妈还是不重视,最后是老师带女孩去报了案。
在关于儿童的小说《光明共和国》里,西班牙作家安德烈斯·巴尔瓦写到:「没有人想要被卷入命案。每个人都希望被害人与自己毫无共通之处,距离自己居住的世界愈遥远就愈放心。」但实际上——侵害可能发生在任何场合。
在案件汇总表上,你会看到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件。一些是近亲属对孩子的侵害;一些发生在校园和教室;一些是孩子们走在路上,被佯装问路的人伤害;还有的孩子是在网上聊天、刷短视频的时候,认识了陌生人。
在华北某县,一位检察官告诉我们,近年来他们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告多为老年人。他们的生理需求无法在成年女性处得到满足,就找更弱的人下手——往往是儿童。他们怀着侥幸心理,觉得孩子不懂事,不知道侵害的实质意义,不会反抗,不会报警,且不易留存证据。
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同的家庭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县城里,检察官张晓航和汤静见过各种各样的父母,有人得知孩子被侵害后,第一反应是「要打死她」;有人在女儿被性侵后,要求对方出彩礼把未成年的女儿娶走,「他们想的不是女儿会不会受罪,而是女儿嫁了就不算丢面子了,彩礼收了,以后孩子过成什么样就什么样。」
与之相较,如今一些城市家庭对孩子的性教育及维权意识已经很成熟。山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姜欣说,她最近办理的几个发生在城里的案件,情节并非特别恶劣,有个案子是老师在泳池边,摸了孩子的大腿、腰和隐私部位,触碰超过三次,又在公开场所,家长立刻报了案,最后那位老师以猥亵罪被判刑。
2021年10月12日,江西省遂川县龙泉社工给困境儿童普及预防性侵害和青春期健康知识
在伤害发生以前
报警、侦查、宣判、刑罚,这并非一切的结束。受害者还要面对漫长的人生,如何从严重的创伤中解放出来。亲人之间也要面对无法弥合的情感,以及爱的惊涛骇浪。
在萧山区的那起案子里,知道13岁女儿的遭遇后,她的父母在黑暗中坐了一整夜,他们内疚、难过、彼此指责。她母亲在家里接受过一次采访,从电视镜头里可以看到老旧的居民楼、家里墙边堆着的塑料瓶、一直漏水的水龙头,还有一瓶瓶的药。家里欠着债,日子过得紧巴,父母一心想着奔生活,没有带孩子去过一次公园,没有过过一次生日。而同一时间,他们渴求爱的女儿,把情感安放在了陌生人身上。
案发后,母亲希望把女儿接到身边,弥补错过的一切,但被女儿拒绝,她宁愿继续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这个案件之后,检察官方芸每次进学校讲法治课,都会把一本书作为课程的开篇——台湾作家林奕含写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在台下坐着,方芸会讲起,书里被老师侵害的女孩思琪,在自家的饭桌上跟母亲说过,「我们的家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山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姜欣,在提起性教育之必要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你觉得你的孩子小,不说这些事,但犯罪嫌疑人永远不觉得你的孩子小。」
现实中的强制报告制度,也兑现了其关于责罚的部分,成为一条真正有生命力的条文。
在山西晋中,因为得知学生被家暴后未及时报告,一所小学的副校长和安保主任受到了行政处分——因为他们的沉默,孩子最终被殴打致死。在上海,一所学校的校长因为对性侵案件保持缄默,最终被撤职。在湖南,一所小学的正、副校长明知男教师性侵学生却隐瞒不报,导致严重后果,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刑。
有一个好的变化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量刑力度已远超从前。方芸说,一些人认为的「摸一下怎么了,又没有实质伤害」,不仅是「怎么了」,而且是代价沉重。她经手过一个案件,一位男老师在给学生补习时,有触碰身体的行为,超过三次,最终以猥亵罪被判刑。2021年春天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突出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说实质的性侵行为,就算只是猥亵,施害者付出的代价,都将比想象中高得多。
他山之石,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个可期待的蓝图——强制报告制度其实并非我国独有,其他几十个国家亦在推行。这个制度最初诞生在美国,60年前,一位美国医生对受虐儿童的研究,引发了美国社会对虐待儿童的关注,并最终促使政府出台法案。一些州要求医护等部分公民必须报告儿童的受虐情况;另一些州则规定,所有公民都有义务这样做。
这个制度在美国运行了半个多世纪,从2013-2017年的数据来看,每一年,公众报告的案件都在增加,2017年甚至超过了400万件,每100个儿童里就有5个被人报告过有受侵害的风险。但实际上,每年真正受侵害的儿童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并没有大幅增长。也就是说,越来越多受侵害的儿童被看见了,这是减少这一类犯罪的开始。
采访的尾声,在青岛市城阳区,我们也遇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报告者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姓栾,二十六岁,一头短发,有小小的虎牙,她正在度过教师生涯的第四个寒假。不久前,她到公安局报案,及时阻止了某种伤害的发生。这是一个力挽狂澜的故事——
去年冬天,期末考试之前,栾老师发现班里一个小女孩每天中午都会去学校围墙边,隔着栅栏和一位老年男子见面。她觉得奇怪,想找女孩问清楚。为了缓解气氛,她先聊了聊期末考试,再把话题转到每天中午的见面。孩子说,那是她的一个「爷爷」,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些纸条。
看到纸条里的内容,栾老师警觉起来,纸条里「爷爷」写的一些话,「不是正常长辈应该对孩子说的话」。她又问,「爷爷」是否做过些什么不好的事情,得到肯定的回答,她叫上孩子父母一起报了警。
这个案件里同样有缺位的家庭。这个家里有三个孩子,女孩是长女,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一边工作一边带三个孩子,已经心力交瘁。而所谓的「爷爷」,是这个家庭的熟人,主动提出帮忙接小女孩上下学,案发前,女孩父母对他只有感激。
知道实情之后,年轻的父母震惊且气愤。但幸运的是,因为发现及时,孩子并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这一次报告来得正是时候,阻止了更糟的事情发生。
「爷爷」不再出现之后,栾老师觉得,孩子似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才十岁,还很天真,还不完全理解发生了什么。「爷爷」消失了,但是爸爸妈妈每天接送她,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她更爱笑了。之后的期末考试,她考得很好,比之前还要好。元旦联欢时,她表演了节目,然后找到栾老师,送了她一瓶旺仔牛奶、一根火腿肠。
看起来,压在小小女孩心头的负担,好像真的消失了。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多数案发地点做了模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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