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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30家医院将“组团”开诊,37家三甲帮扶57家县医院

2019年10月18日 文/ 王小楠 编辑/ 严冬雪

本文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10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个县(市、 区) 初步建成优质的县域医共体,所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住院率达到85%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根据《方案》显示,广东省计划将54家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78家县级公立医院,其中37家三甲综合医院帮扶57家县级人民医院,17家三甲中医院帮扶21家县级中医院,全面带动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按照广东省的部署,到2021年,78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30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成为紧密型医联体。

实现“六统一”,基层用药市场规则已变

事实上,随着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已成为县域内医疗联合体的主要形式,也是直接影响着分级诊疗能否成功的关键。

此次广东省所推行的紧密型医共体,将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统一”,从而实现能力、水平等各方面的提升,且绩效分配也更合理化。

《方案》指出,县域医共体由牵头医院院长负总责,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

在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牵头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

更为关键的是,县域医共体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支持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制剂可在医共体内部流通使用。

无疑,在大型三甲医院的带动下,县级公立医院的用药市场定将逐步放量。据米内网的数据显示,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的销售额已达到3056亿元。

但更需要注意的是,紧密型医共体的改革措施是在于“全额预付、全程管理、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这一举措彻底改变了公立医院以往收入的导向。

有分析人士指出,当全国的公立医院将医保结余当做医药的收入,那么医保透支、临床药物滥用等诸多问题将不复存在。

推行分级诊疗,全国已建立3000多个县域医共体

相比起过去各自为政的医疗机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有利于促进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形成。

《方案》明确,将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县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

预计到2022年,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事实上,在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后,医共体内部的各级医疗机构将实现人才共享,很多三甲医院的顶尖专家将定期到基层社区医院出诊,而三甲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将承担更多教学、会诊等责任。

同时,县域医共体内将安排专项经费对成员单位进行投入,强化成员单位硬件配备和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在考核分配时向基层医生倾斜。

不可否认的是,医共体早已成为我国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卫健委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在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以来,全国已经组建了3000余个县域医疗共同体。

其中,山西、浙江、安徽等省份高位推动,全省统一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他省份也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表明,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附录:

广东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卫生“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