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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税1.34亿,范冰冰道歉:感到羞愧;律师:范或认可处罚

2018年10月3日 文/ 编辑/

图@视觉中国

文|詹方歌李夏

编|嘉辛

10月3日,新华社就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一事公开发声,称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随即发布道歉信,称自己对偷税行为表示羞愧。

据悉,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一片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偷缴个人所得税816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范冰冰和其工作室处以滞纳金、罚款共计约8.83亿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官方通报中还透露出另一个消息,2018年6月,税务部门在对于范冰冰旗下公司调查期间,其经纪人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税务机关并未对范冰冰本人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也就是说,是否申请听证取决于范冰冰自己。

市界就听证程序咨询律师,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陈素蓉律师表示,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证明,或许表明她认可这个处罚。

京平律师事务所乔岗律师也对市界表示,听证是范冰冰的权利,她可以选择放弃。但乔岗同时表示,听证申请只是程序上的告知,范冰冰放弃申请未必表明她完全接受处罚,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申请复议诉讼。“这是最后一道救济途径”,乔岗说。但就范冰冰发布的道歉信来看,她对有关部门做出的8.83亿元的处罚完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