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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假打背后:自带过期食品索赔上万,388元传授经验一单回本

2018年10月17日 文/ 田小川 编辑/ 肖芳

打击假冒的维权斗士与敲诈勒索的职业骗子,有时候就在一念之间。

“他们就是敲诈!”一位在北京开商店的河南老板提起曾经被“碰瓷儿”的经历仍然很气愤,“他们主要是挑日期和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我们卖这么多东西,说实话也不是很懂”。

花很少的钱在小超市买下“认准”的问题食品,然后向商店老板索要几百块到几千元不等的赔偿。“一般都是私了,食药所那边也建议私了,否则一开罚单就是五万。”商店老板说,“这种情况多的很,我们去年河南在北京开超市的老乡还专门建了群,如果碰到同一伙人拍下照片,方便老乡们到派出所指证。”

“他们故意拿着过期的面包放到货架上,开完小票说要去卫生局投诉。”有过被黑经历的超市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AI财经社,“卖酒的、卖茶叶的多半都被他们黑过,故意挑各种毛病,比如面包外面撒有芝麻,但是包装上面没写,他们就要跟人家要3万块赔偿。”

自带过期食品去超市“碰瓷”牟利手段,看起来低级,却屡试不爽。以前“职业”打假人购买的商品种类十分广泛,诸如鞋包、手表、服装、电子产品等。但现在基本上是专找“问题食品”下手。因为“问题食品”获利更多,速度更快。

星巴克、沃尔玛、麦当劳等大型企业都是这些人经常针对的目标,某些企业长期不堪其扰,每年预留经营资金来应对,而有些小企业还可能因此而倒闭。不过,比起大企业,“职业索赔”团伙更青睐城中村的小便利店、小超市等目标,甚至不惜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利用经营者的惧怕心理,索取高额赔偿。

职业打假人,首先是职业,其次是打假。这一群体已经存在了十几年,他们游走于各大小商场超市,寻找和发现各种问题,打假牟利。他们比商家甚至一部分专业律师更加关注法律政策,针对新政策的出台,不断探索,寻找着新的“商机”。

实力收徒,一单回本

时代在变化,“打假”的方式也在进化。散兵游勇式线下“打假”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有人专门搞打假培训班带徒弟。

拥有经验的“老司机”利用QQ群、微信群等现代通信手段传播“打假”方法,共享“维权”经验,并逐步形成有组织、有纪律的团队。利用QQ群搜索“打假”、“职业打假”等内容,可以看到大量此类学习群、交流群。

“实力收徒,包教包会,一单回本……”AI财经社加入一个职业打假群后,群主立刻发来消息。进一步接触后,群主表示拜师费用为388元,包教包会。

此外,近几年,随着网购的兴起,网络市场逐渐转变为职业打假人的新战场。这些群一般包含有三类人群,有经验的打假“老司机”,刚入行的“小白”和游荡在组织边缘的“散户”,群里交流会使用自己的“行话”。包括上车、下车、吃货、赔偿等都有特定含义。

在类似的职业打假群里,有人找好目标截图到群里,招呼其他人“上车”,下单之后投诉,然后跟店主私了赔偿。

被他们踩点儿盯上的商家,大部分也是售卖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或是高仿商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部分规定。利用这些漏洞和商家心里他们很容易和商店老板私了,达成牟利目的。

相比在去商店、超市黑商户的行为,这类专门瞄准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网购平台的职业打假群赚钱更加安全。但这样的赚钱方式,在大部分人眼里并不能称为正经职业,也不值得推崇,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家越来越规范之后也就没有他们的生存利益。

“职业”打假,非白即黑

职业打假人的难缠在于他们一边行走在灰色地带,一边精通相关法律,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谋取利益,也耗费了大量执法资源。

2018年9月2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正式将“职业打假人”纳入黑恶分子。此前不久,2018年1月份,深圳特区也曾明确立法,不再支持牟利性职业打假。随着立法政策的明朗,这一“职业”未来的路越来越窄。

深圳是饱受“职业”打假人困扰的地方之一。2018年3月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与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执法,捣毁了以李某等6人为主的“职业索偿人”团伙,6月22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6人批准逮捕。给这一行走在灰色地带牟利的人权敲响了警钟。

有媒体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从深圳各区的烟酒商行、酒楼、超市大批量购买无中文标识的洋酒、葡萄酒、奶粉、巧克力等商品,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购买后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利用商家害怕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心理,对商家进行敲诈。一旦勒索成功,他们便以无法提供证据材料为名撤销投诉举报。

李某等人均无正当职业,专门以索偿牟利为生。他们牟利打假的对象主要是超市、酒楼、连锁企业,包括大润发、华润万家等,索偿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说明等微小瑕疵方面,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基本没有人身伤害,对市场经营秩序的危害性不大。

在被大量反复勒索后,一些受害商户,不得已倒闭停业。

实际上不止深圳,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曾给出一组数据,2018年上半年职业打假类诉求案件数量,达61919件,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30.6%;而在2014年,这一数据仅为867件,占当年投诉总量的1.9%。

这并非社会环境变差,而是职业打假案件激增。近年来,职业化打假呈公司化、集团化趋势,他们谙熟法律,尤其是处罚力度较大的《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并以举报为要挟,获取索赔,甚至明目张胆地收取“保护费”。

“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

职业打假人也有自己的江湖,自己的规矩,乃至自己的鄙视链。

到超市带着过期商品碰瓷儿或者在淘宝等平台网购,每月赚几千块零花,是目前最常见的“打假”方式也是最低级的。再“高明”一点的是合伙形式,三五人为多,分工明确,寻找目标、打假、打官司,然后分成;最高级的是公司化运作,不过这是少数,一般都是接大单子。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的消费品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商家广告过分夸张,真正的产品品质却不能保证,消费者利益很难被保证。在此背景下,1994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是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加宽或者是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也就是俗称的“退一赔一”。

1995年3月,当时还是名学生王海在北京的一家商场里买了十二副标价85块钱的假索尼耳机,直接向东城区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场加倍赔偿。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工商局执法人员当时问他,“你知道耳机是假的吗”,王海回答“当然知道”。尽管打假的目的屡被质疑,多年来王海一直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

恨他的人把他骂成卑鄙小人,爱他的人却把他捧成无私英雄。这位曾被称为“刁民”的王海早在1996年底就成立了自己的打假公司,开始公司化运作,并且接受企业委托。王海给公司定了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对于不赚钱的活儿他提不起兴趣。

如今的王海名下担任法人的公司已有4家,分布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王海身家虽从没有公开过,但有人推测其打假20多年来已过千万。王海曾说,“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

真正专门的打假人很少,很多是趁着新法的修订实施,在行业和商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赚一波快钱。在有关法律的支持及利益的驱使下,“职业索偿”群体通过故意买假,甚至取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向经营者索偿,实际上偏离了立法的初衷,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