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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老鼠仓案告破,200万本金炒股获利1774万,一家三口均获刑

2018年8月10日 文/ 编辑/

图@视觉中国

文|市界实习生郝丽华

编|嘉辛

近日,证监会公布首例零口供“老鼠仓”案刑事判决,华夏基金债券交易员王某联合其父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未公开信息交易,在30个月内,动用200万资金非法获利1774万元。目前王某被判刑6年6个月,判处罚金900万元,没收全部位法所得。

“老鼠仓”是指资管人员或其他金融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等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从而非法获利或转嫁风险。在庄家拉升股价之前提前买入,然后在股价提升后高位卖出,像一只只“硕鼠”一样偷偷将股民的钱袋掏空。

证据显示,2009年3月至2011年8月,有证券账户与华夏基金旗下多只基金的趋同度高度匹配,平均达到90%以上,单个账户匹配度最低也在85%以上。而这些账户控制人正是华夏基金债券交易员王某的父母,但王某父母并不承认曾受到王某的指令来交易股票,王某本人也否认与账户交易存在关联,一时间案件陷入零口供僵局。

调查发现,华夏基金公司此前曾经开设着一个公共账户,供公司内部人员登陆使用,在2011年8月8日被关闭。在王某入职华夏基金之前,王某父母的账户一直呈现出散户交易特征。但是在王某入职到8月8日期间,这些账户交易特征却发现明显变化,巨额资金集中交易一两只股票,且快进快出,通过比对王某登陆公共账户的时间,发现其父母账户交易与王某登陆公司账户时间高度吻合。同时数据显示,这些账户交易情况也与华夏基金旗下多支基金趋同度高度匹配,最高匹配度达96%,最低的也在85%。而在8月8日公共账户关闭后,这些账户部分被销户,剩余账户又恢复到散户状态。

这些客观数据印证了公安机关此前的逻辑,即王某登陆公司账户提前获得基金经理交易指令,然后将信息传递给其父母,在股价拉升前低位买入,并在股价上升后高位抛出以获利。重庆市一中院已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王某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刑6年6个月,判处罚金900万元;其父王某某获刑3年6个月,判处罚金210万元;其母宋某获刑4年,判处罚金690万元;且违法所得1773.66余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这是目前国内首例零口供判例。

其实早在2014年华夏基金就已爆出多起老鼠仓案,涉案人员达到6-7人,成为国内牵涉人数最多的基金公司。在巨大利润诱惑和监管漏洞之下,公募、私募领域不断有“硕鼠”出没。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3年累计交易10亿,非法获利1884万元,一度被称为国内最大的老鼠仓案;原易方达基金经理陈志民,6年间累计交易18.84亿元,非法获利2826万元;原汇添富基金经理苏竞,在任职汇添富期间累计交易7.33亿元,非法获利3650万元;原招商基金副总杨奕老鼠仓案,涉案金额3亿元,获利1000多万。

随着监管趋严,老鼠仓案逐渐得到控制。据证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老鼠仓”案发数量同比下降50%,与2015、2016年平均数相比,2017年“老鼠仓”案发数量下降48%,案均涉案账户减少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