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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再发力:新增125类“救命药”,可以直接门诊报销!

2018年8月12日 文/ 小米 编辑/ Shirley

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明确,扩大门诊特殊病用药报销范围,新增125类药品,9月1日起实行。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用药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本市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此次调整,是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现有用药报销药品基础上,将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有关药品,增加纳入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同时,北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前,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西药复合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标注的西药品种、儿童顺应性药品、50ml以上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注射用溶媒组成的注射剂、中药软胶囊等药品,按照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分别对应纳入有关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此次调整对9类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的增加纳入,共涉及125类药品,将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其中对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报销药品品类增加最多,有治疗胃酸相关类疾病的药物、止吐药和止恶心药、治疗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药物、镇痛药等37类;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增加报销药品22类,有糖尿病用药、周围血管扩张药、腹膜透析液等;肝移植、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特殊疾病增加报销药品19类,有抗贫血药、全身用抗病毒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