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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成神药,上映4天票房13亿,这公司收益超6500万

2018年7月10日 文/ 编辑/

文|詹方歌

编|山海关

图/东方IC

电影《我不是药神》迎来口碑和票房大丰收,参与其中的出品方和发行方不仅股价看涨,也迎来经营业绩大爆发。

7月10日,北京文化和唐德影视两家上市公司分别针对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票房发布公告。公告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7月8日24时,该影片上映4天,在中国大陆地区票房收入约为人民币13.33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超过两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8日,唐德影视来源于《我不是药神》的票房收益约为人民币1650万元至人民币2100万元。而作为主发行方的北京文化源于票房的收益入账约6500万元到7500万元。

2017年,56.83亿票房的《战狼2》将背后的北京文化带到台前,公司股价在10个交易日内涨幅达到56.74%,其后高管欲套现引发市场质疑。北京文化的“押宝”能力给公司业绩带来了不小的提升。

年报显示,2017年北京文化的营业收入为13.21亿元,增长42.57%,扣非净利润为3亿元,相较去年上涨64.44%。《战狼2》在2017年为北京文化创造了3亿营收,占总营收的22.7%。有媒体分析称,根据行业惯例,其在《战狼2》上的分账比例应该会达到主票房的6%。

北京文化在年报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中称,北京文化将原本用于速8酒店扩建项目的8080万元全部用于《战狼2》的投资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还贴补144.8万元,使实际投入的资金总额达到8224.8万元。这一笔果断的投资给北京文化带来的效益显而易见:2017年,此项目实现收益1.66亿元,收益率达102.3%。

2018年,北京文化不再满足于联合发行方,成为《我不是药神》的主投资方和主宣发方。北京文化董秘陈晨曾对媒体表示,北京文化是《药神》的第四投资方,投资额1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15%。除此之外,北京文化还是这部片子的主宣发方,宣发预算为6000万元。《我不是药神》的票房达到3亿元,北京文化就可以回本。而上映4天票房超13亿的现实,或许已经可以让其赚到盆满钵满。

《我不是药神》也给北京文化带来东风,7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10个交易日内股价涨幅近60%,刷新了去年的纪录。截至7月10日收盘,北京文化股价下跌5.92%,报收于14.3元/股。

此前“阴阳合同”等负面新闻缠身的唐德影视也因为这部影片走出低谷。截至7月10日收盘,唐德影视报收13.78元/股,微涨1.32%。

唐德影视专注于电视剧制作,2017年营收为11.8亿元,其中电影发行业务占营收比重为2.52%,规模仅为2969.8万元。按照这一数据来看,《我不是药神》上映4天为唐德影视创造的价值,就已经达到了去年全年电影业务为其创收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