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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市场生变,卖药须先签廉洁协议!

2018年7月3日 文/ Chriss 编辑/ Shirley

上海医药反腐风暴再起。

日前(6月29日),上海市卫计委发文称,将根据各区卫计委、各办医主体上报的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暨药品回扣整治自查情况,启动新一轮专项督查。其中特别提到,医疗机构要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约谈生产企业单位,并签署行风建设告知书。

此次专项督查为期一个月,上海市卫计委已于6月初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办医主体、部分市级医疗机构、部分区卫生计生委及部分区属医疗机构展开。督查重点是: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落实情况、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情况、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十项不得”落实情况以及行风建设工作整体情况。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医药反腐立法的不断完善、监察体系的建立,医药反腐正趋于制度化、常态化。医药购销廉洁协议,虽并非新鲜事物,但其真正固定在制度层面,成为常态,结合中央主导下,正在推进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预计将逐渐释放出威力,进而影响上海1500亿医药市场的“游戏规则”。

重点

“1+7”易触发“雷点”是核心

“1+7”文件是去年10月份,上海市卫计委为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业不正之风而打出的“组合拳”。

正是通过这8份文件,上海市划出反腐红线及触线惩罚。对易触发的“雷点”,健识君曾详细总结过,包括曾一度引发行业热议的“药企行贿的,2年不能进入上海临床市场”、“医生受贿5000元起吊销执业资格”等。

2017年是医疗体制改革关键的一年,上海市医药反腐力度空前,曾有过工商出面,短期内接连给中美施贵宝、泰凌医药等3家药企“开罚单”的经历。其中,知名CSO泰凌医药在药品推广销售过程中,通过在职医药代表向采购药品医院的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给付利益,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金高达1160万的处罚。随后不久,这一全国最早的CSO宣布转型。

而此次上海市卫计委的医药反腐督导检查中,这些易触发“雷点”仍是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与企业相关的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以及对企业以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查、打击,将改变促使大多数药企将大半营收用于销售的“规则”。

此外,检查人员还将查阅文件材料、会议记录等,访谈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现场查看医药代表不得进入诊区的防范措施。如,诊室外技防(如监控探头),专人巡视,警示标语等。现场查看反统方软件安装使用情况。

制度化

须以“一把手”负总责为基础

医药反腐制度化已来。

自2016年“平安夜”,央视播发调查报道《高药价下的高回扣》,曝光GSK医药代表行贿医生事件后,从政府层面,医药反腐已达成共识。

反腐风暴核心上海市首先“表态”,第二天(2016年12月25日),上海市卫生系统紧急召开会议,对3名涉事医生予以停职,调查处理;同时,组织所有医疗机构开始自查自纠,严查“九不准”、“十项不得”的行风问题。

2017年全年,上海市政府牵头,上海市卫计委、发改委、食药监局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医药产品回扣、医药腐败的“1+7”文件。

同步,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各地;反腐红线更是一低再低。而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监察法》的修订、颁布,全国监察系统的建立,医药反腐也开始从政府部门主导的阶段性行动,过渡到制度层面,如今反腐制度将进驻到医疗机构内部,以常态化形式监督相关人员。

医药反腐意义重大。健识局特约撰稿人郑忠就曾论断,医改成败的关键,不是投入,而是反腐。2016年,因为腐败,全国至少浪费一万亿的医药费用,每年还在以20%左右在增长,浪费程度在30%到50%之间。而在反腐过程中,“如果各地党委书记一把手不出场不担当,任何地方都改革不下去的!”

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对反腐工作推进至关重要,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中办即从党建层面要求,公立医院要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与之类似,上海市卫计委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也有主要领导是纠风第一负责人的要求。

而就在前一天(6月28日),山西省卫计委也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在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医药反腐)的要求中,也提到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