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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歌手必须持歌手证上岗?官方:这是谣言

2017年8月24日 文/ 李鹏程 编辑/ 杨舒芳

近日,微信公号“飞行者音乐”的文章《你有歌手证吗?》获得大量转发。文中,一张打上马赛克的朋友圈截图显示,“后海开始查歌手证了,调音台乐器音箱全被收走了,好像有几个歌手要被带走”。文字下方还配有三张灯影重重的配图和几条带有质疑的评论。

三天后,微信公号“摇滚客”发文《我在酒吧唱了十几年,今天才知道这是违法的!》。文中称,后台收到一位朋友的控诉:“北京后海严查‘歌手证’,必须‘持证上岗’……我花了7000块钱报名培训班……”目前,这篇文章阅读量已破10万。

至此,“后海酒吧查歌手证”引发了公众的大量质疑和讨论。歌手李志、九宝乐队贝斯手敖瑞峰、凤凰网评论部等都就此事发表过评论。

但是,真相如何呢?AI财经社记者向北京市文化局求证了“歌手证”一事。

北京市文化局审批处的工作人员回复称,现在没有“歌手证”的说法。“网上盛传的这一消息肯定不准确,或者是出现了解读错误。”

8月24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在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网传北京后海酒吧开查“歌手证”情况不属实。长微博显示,8月18日、19日,西城区文化委执法队会同公安、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对什刹海“西吧”街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北京赞记天与地茶餐吧、北京一品昌茶馆、北京串宝宝烧烤店3家场所不具备营业性演出场所资质,驻场演出也未报批,存在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演出活动的行为。

公安部门依法对上述3家酒吧的9名现场工作人员(含歌手)带至派出所,进行身份核查,但并未对歌手是否有相关资格认证进行检查,也未提出“没有歌手证”不得进行演出活动的要求。

该微博解释,对于“歌手须持证上岗”的问题,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过明确说明。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歌手或演员的资格认证,是由演出行业协会为加强行业自律所组织实施的。

上述两个文件并未授权文化执法部门对歌手(演员)是否持有资格认证进行执法检查。西城区文化委执法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只依法对演出场所和演出活动进行监管,不存在没有“歌手证”就不准演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