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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第六日:陈世峰难获死刑,向江母下跪谢罪被拒

2017年12月18日 文/ 杨佩雯 编辑/ 清媛

12月18日,江歌遇害的第411天,也是整个案件进入庭审的第六天,江母所希望的“判处陈世峰死刑”或许难以如愿。

检方向法庭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0年,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仍就杀人凶器是否由刘鑫提供等问题继续辩解,试图说明刘鑫的证词不可信。

另外,陈世峰还当庭向江母磕头谢罪,江母表示不能接受。

检方:判处20年有期徒刑已是日本同类案件最重处罚

日本检方向法庭请求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并说出量刑的七个依据:

1.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行为非常恶劣。受害者江歌脖子上有12处伤口,陈世峰至少刺了11次,伤口主要集中在脖子上。其中,致命伤是由右方刺入,穿透了整个气管,深度在6.5到8厘米左右。

2.陈世峰有非常强烈的杀人意识。

3.陈世峰的杀人动机非常自私。陈世峰在两三个月前开始跟踪刘鑫,不仅发送恐吓短信,还对刘鑫有尾随等行为。在整个过程中,江歌没有不恰当的举动,只是保护刘鑫而已,但江歌的保护对陈世峰而言是一种障碍。

4.该案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江歌前途无量,且准备留日工作,陈世峰的行为直接毁掉了她的未来。同时,江歌的遇害也给江母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检方表示理解江母希望判处极刑的意愿。

5.陈世峰的杀人行为具有强烈的计划性。从凶器、携带换洗衣物、使用临时的单程票、佩戴口罩与隐形眼镜来看,陈世峰经过了非常周到的准备。

6.检方推测,陈世峰原计划是杀害刘鑫。如果刘鑫开了门,或是行凶的刀刃没有断裂,陈世峰也会杀害刘鑫。

7.陈世峰毫无反省之意,并且在反复地重复不合理的主张。他的道歉只是形式上的,没有任何的悔意,这种态度也使得江母受到伤害。

据了解,同类案件在日本的量刑一般为11年到18年的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日本检方直接否决了1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要求给予陈世峰更严厉的判决,所以,日本检方对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要求,已超过日本同类案件的量刑严厉度。江母希望判处陈世峰死刑的诉求或许难以得到满足。

据凤凰网报道,江母的辩护律师大江洋平也表示:在杀人罪、恐吓罪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处罚太轻;按目前的情况,判陈世峰死罪或者无期徒刑的概率非常小,一般来说,判决会低于20年求刑。

两天后,12月20日(本周三)下午,引起中日两国共同关注的“江歌案”会进行宣判。

江母拒绝陈世峰“不诚恳”的磕头谢罪

在陈世峰辩护律师的陈述环节,其仍然就刘鑫的证词是否可信、以及杀人凶器是由刘鑫提供等做出辩解,认为陈世峰的行为应该为杀人未遂,分类为偶然激情杀人。

陈方律师坚持认为,之所以应该有受害者血液的刀柄非常干净,是因为刘鑫对刀柄进行了回收,并将其洗净以抹去指纹,随后放置在楼梯上。

在陈世峰辩护律师发言完毕后,江母曾当庭激动地大喊:“请你们当庭释放陈世峰!”

据自媒体@在日本小社长的消息,法庭的同声传译(中国人)在江母发表了上述言论后,曾友好地提示江母:“如果你现在发言的话,你要离开法庭,你想一下要不要发言。”

随后,江母沉默。

而检方对陈世峰一方所做的陈述与辩解全盘否认。

首先,在陈世峰所在的大学研究室发现了和凶器一样的刀具的外包装。监控也显示,陈世峰于案发当天到过研究室。检方推测他是去拿刀,而这一点与陈世峰之后的行为以及时间推进完全不冲突。第二,陈世峰声称“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刘鑫的证言否认了这点,并且警方的电话录音显示,刘鑫当时精神状态非常不稳定,不可能做出递刀等行为。

另外,陈世峰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封来自证明人的信件。证明人是陈世峰的“日本妈妈”,她在信中称,因为案件在中国社会影响巨大,担心影响日常生活,所以选择不出庭。

陈世峰的“日本妈妈”在信件中表示,陈世峰是一个认真、和善的孩子,完全无法相信他会杀人。早在陈世峰与刘鑫交往的过程中,她就曾反对两人的交往,后续也曾反对过两人复合,但反对的原因她没有在信中提及。除此之外,她也对江歌的死表示遗憾。

而在陈世峰的自述环节,他先后向江歌、江母、刘鑫、本案的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在日留学生道歉,并表示:“我会尽我全部个人力量,包括我个人全部财产去赔偿。我会持续赔偿,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在最后的环节,陈世峰向江母磕头谢罪,但江母直接表示“我不接受!”

《局面》的媒体人王全安在微博称:最后法官宣布,一审判决20号下午宣布。法警将陈世峰戴上手铐,在腰上绑上约束带。退庭。对面,江歌的妈妈失声痛哭。那位年轻的检察官助理,在她面前轻声安慰。空旷的法庭上,只听得到江歌妈妈压抑的低吟的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