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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国家力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医药产业变革加剧!

2020年5月19日 文/ 陈广晶 编辑/ 严冬雪

中国医药市场变局持续推向深入。

5月18日,新华网获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包括九大项内容34个分项,对七个关键领域提出了改革举措。

其中与医药直接相关的包括: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

此外,关于投资,支持民营经济领域,政府招投标,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以及修订反垄断法等,也都与医药人息息相关。

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所说,这一意见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行动纲领,将进一步推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体制保障和动力支撑。

这也意味着,《意见》相关内容将是下一步医药领域改革的“指挥棒”。

可以看到,近年来随着医改逐渐进入深水区,特别是带量采购趋于常态化,医药市场遭受诟病的核心问题——带金销售,已经受到了撼动。

而在这个过程中,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在集中暴露,包括大白马企业财务数据造假、长春长生疫苗造假等。这些问题也将引导改革进一步深入,在其作用下,中国医药产业将经历阵痛,也将最终实现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

创新监管

关注药品疫苗安全、网络售药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实际上《意见》的改革措施主要针对七个关键领域。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

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其中,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方面,《意见》除了强调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对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许可、“证照分离”等提出要求,还针对药品专门要求,要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同时,要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这不仅意味着药品、疫苗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将加快落到实处,更重要的是,对于几经反复的网络售药,特别是网售处方药问题,“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可以看到,在2019年12月1日落实的《药品管理法》,在此前两次审议中,对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都是禁止的态度,没想到三审剧情反转。而此次《意见》明确态度,更是给了相关市场爆发以机遇。

推进医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再获强调

《意见》在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方面,对医保是重要内容。涉及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也着重提到行业关注的医药体制改革,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事实上,医保支付是医改政策推进中的关键一环。“4+7”带量采购试点实施后,三明医改“操盘手”詹积富就曾表示,医保支付是下一个发力点。福建就曾通过医保支付,对诊疗用药、辅助用药、常用药分别制定报销比例,优化用药结构、引导临床合理用药。

而结合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及医保支付方面“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还将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分级诊疗,以及规范医疗行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腾笼换鸟”的宗旨下,也将使医务人员获得更多阳光下的收入。

图/ 视觉中国

可以看到,在2019年全国医改工作会上,总理在对医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时,除了推动带量采购,分级诊疗,医保支付领域取得新突破也在其列。

此后,DRGs在30个城市的试点已在陆续启动。就在前不久,在这一领域探索比较深入的浙江省,还在全国率先要求全省统一实行DRGs点数法付费模式。

而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式纳入经济体制改革大框架,相信相关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完善法律

造假、腐败、垄断惩罚或趋严

经济行为的法治保障得到强化。

根据《意见》,中国将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同时,还将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这也意味着,随着法律的健全,中国医药行业也将在顶层设计、行政监管、法治保障共同发力下,实现良性发展。

近年来,在医药领域已经有多个涉财务造假、反垄断大事件发生,包括康得新、康美药业、辅仁药业等知名药企财务造假,尔康药业等收到千万巨额罚单等,都曾引起过业界广泛关注。

图/ 视觉中国

然而由于此前相关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过轻,实际上并不能达到惩戒的作用。

如前几天刚刚收到中国证监会罚单的康美药业,因为案发时间在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之前,顶格罚款也只有60万元,与其造假的300亿元完全不成比例。而如果按照新规定处罚,最高可达千万。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中也都强化了“重典治乱”的宗旨,不仅大幅提高了罚款金额,还增加了相关负责人、涉案人员行业禁入的处罚。而随着社会信用法律的健全,医药行业的行贿、给回扣等行为,也将给企业带来更多致命影响。

实际上,医保部门已经在尝试将社会信用与医药购销环节的行贿、给回扣问题结合,规定代理商或医药代表涉腐也将追责药企,甚至会影响企业所有产品的全国市场。这既堵住药企出事就“甩锅”的通路,也加大了企业风险,更加速了中间环节的洗牌。

打破“玻璃门”

民营医院将获得更多平等权利

此外,《意见》还提到要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要求: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在此背景下,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玻璃门”也有望进一步被打破。在取消药品加成,带量采购使药价“大跳水”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占据医药市场绝对霸主地位的时代,也将面临瓦解。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多年鼓励社会资本入局的情况下,变化已经显现。

从国家卫健委4月17日发布的统计数据看,截至2020年2月底,中国有公立医院11915家,民营医院22189家,与2019年2月底相比,公立医院减少了45家,民营医院增加了1024家。而2019年的数据更加明显:319家公立医院消失,民营医院增加了2185家。

尽管疫情期间,受现金流减少等影响,大批民营医院运营风险增加,而且医务人员、患者更认可公立医院的思维模式很难改变等痛点仍待解决,但是,不可否认,其市场前景仍然光明。

而在民营医院、药店已在广东、山东等省份纳入集采的情况下,中国医药市场的格局也将加剧改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