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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家药械企业、CSO税收违法被查处,大批代理商出局

2020年5月8日 文/ 陈广晶 编辑/ 严冬雪

“穿透式”财税稽查结果集中发布。

据健识局不完全统计,2020年1月1日至5月8日,全国已有15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及CSO公司因财税问题被查处。其中,131家企业涉及虚开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问题,占比超过83%;103家企业已经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翻至文后查看157家被查处企业详情)

从处罚金额上看,湖南潇湘人医药有限公司受处罚金额最高,除了被追缴近3亿元税款,罚款金额达到了约1.4亿元,被叹为天价。其次是北京国投伟业医药有限公司被追缴税款6822.4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719.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长期以来,很多代理商、CSO作为中间环节,在带金销售、医药腐败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而虚开发票,帮助企业洗钱、行贿更是常用手段。甚至有一些“空壳企业”就是专门为此而生,一旦出事就关门了事。

可以看到,上述虚开企业中,就有虽然涉案金额并不太高,但是却一走了之,被列为走逃、失联的。

近年来,在“两票制”全面推开、“金税三期”上马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的日子早就不好过了。医药CSO联盟数据显示,至少3.5万CSO企业已经消失。按照政策制定者的计划,药品流通环节也将有上万代理商出局。

而2019年6月财政部、国家医保局联手对77家医药企业开展“穿透式”财税稽查,从对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的税务检查入手,打击带金销售、过票、洗钱等行为,在多部门协作之下,相比以往改革政策,带给行业的影响更加直接、有力。

结合带量采购压缩利润空间,医保部门将代理商、药代行贿与药企的信用评分挂钩等手段,医药行业中间环节的洗牌还将进一步加剧。

罚款过亿

中间商涉税违法成本已大大提高

健识局梳理发现,湖南潇湘人医药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7年10月,采取私人账户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少缴增值税27563万元,企业所得税2226万元,被处以追缴2.9789亿元,处以1.3781亿元行政处理和处罚。这也突破了近年来医药行业涉税违法罚款的“天花板”。

其次是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025份,金额近2亿元,税额3371.80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543份,金额约1.5亿元,税额2498.74万元。

税务部门不仅追缴增值税3371.80万元、依法加收滞纳金的行政处理,并处51万元罚款,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另有揭阳市合泰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华源鑫庆医药有限公司、湖南爱一百医药有限公司、黄山众和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其中,黄山众和医药有限公司,在2013年到2016年三年间,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185分,平均每天都有至少一张发票为虚开。

处罚金额的水涨船高也意味着,企业涉税违法成本大大提高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虚开发票问题不仅涉及开出发票的企业,也涉及收票企业,在这场“穿透式”检查中,生产、流通、使用都将受到巨大冲击。只是代理商、CSO作为中间环节,合规风险也更加集中。

随着处罚力度的升高,直接出局将是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多部门联手

药械批发企业、CSO遭遇灭顶之灾

更加严峻的考验还不仅限于此。

在此前业界流传的一份医保文件——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代理商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也将追责生产企业,不仅要追回“不当得利”,还会影响其在各省药采平台的信用评分,进而影响产品销售。

按照规定,5年内连续2次及以上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或近3年内被3个及以上省份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将会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直接影响其全部产品在全国公立医院市场的挂网、投标、配送,以及医保支付资格。

在公立医院仍然是市场主导,医保基金为最大支付方的情况下,这种处罚对于生产企业无疑是致命的。这也将直接导致,生产企业在选择合作代理商的时候更加谨慎,甚至直接摒弃代理商。

图/ 视觉中国

事实上,上述规定和财税稽查风暴频频来袭之外,在带量采购常态化,仿制药利润大幅压缩之下,中间商的生存空间已经在快速压缩。2019年已有北京嘉林等多家药企裁撤、调整销售团队,山东某知名药企也已经停止与部分代理商的合作。

而医改先锋福建在前期试点中,经由带量采购、三医联动等措施,在4年内就使省内的药品批发企业数量减少到了原来的70%左右。

行业预期,在集采大幅挤水的情况下,不仅不能适应合规、学术推广需求的医药代表面临转型、失业,没有学术推广能力,只能靠费用做营销的代理商,也将被大规模淘汰,其数量将以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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