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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款常用药临床断供,医保局警告:限时一周,一查到底

2019年10月25日 文/ 王小楠 编辑/ 严冬雪

本文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10月23日,辽宁省医保局印发通知称,2019年第三季度全省医疗机构上报未按议定价格和规定供应药品信息78条,通过甄别、核实,其中有17个药品需要进一步调查。

根据健识局梳理发现,在这17个被调查的药品中,不乏知名企业的畅销大品种。其中包括:辉瑞公司的甲氨蝶呤注射液、齐鲁制药的卡马西平片、上海医药的溴比斯的明片、梧州药业的葡萄糖粉剂等。

《通知》显示,生产企业应填写药品供应配送说明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形式,于10月29日17时前发送辽宁省医保局。

尽管目前无法知晓为何企业会选择未按协议价格和规定供应,但有业内人士指出,药物临床短缺大多是由于原料药价格上涨所致。此次最终的调查结果如何还需要等官方的确认消息。

行业顽疾,辽宁多次出现药物短缺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原料药垄断导致临床药物短缺,已成为医药行业的顽疾之一。

当前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律法规,难以对短缺药品和原料药行业价格行为具体适用提供明确的指引。更重要的是,短缺药品和原料药价格形成机制非常复杂,垄断行为很难判定。

其中,就2018年而言,因原料药成本上涨,短缺而导致药品停产的案例,数不胜数。仅辽宁省一地,因原料药成本上涨、短缺而导致药品停产的案例,就屡见不鲜。

2017年5月,辽宁省公布19种短缺药名单,并建立了短缺药的预警机制。如情节严重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省医疗机构两年内亦不得向其采购任何药品。

但即使是这样,好像也并没有控制短缺药临床断供的情况。2018年7月,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辽宁省易短缺药品2018年第2号预警预报的通知》指出,对81个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启动了调查程序。

2018年11月,辽宁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短缺药品相关通知,其中,共23个药品短缺与原料药有关:15个药品企业于原料、企业生产线改造等原因而造成产能不足;6个药品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2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

显然,不仅仅在辽宁,原料药涨价导致临床断供的现象,似乎已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有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方面,原料药企业要经过审批才可生产,因而相关企业过少,甚至有一家企业为百家制药企业提供原料药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暗中结盟,人为抬高原料药价格。

截止目前,拥有原料药生产企业批文的企业少则两三家,多则也就十几家,但面对全国4000家下游的生产企业来说,原料药企业是少之又少。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一定程度上的价格垄断,原因之一在于原料药企业的审批制度。因为审批制度造成了批文的稀缺性,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进行生产。

各方严打,治理原料药垄断上升至国家层面

事实上,为遏制原料药垄断,近几年国家一直在重点开展反垄断调查,严惩垄断涨价的行为。

2018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冰醋酸原料药垄断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开出最大罚单,共计罚没1283.38万元。

2019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因实施垄断,对扑尔敏生产企业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给予1243万元处罚。

而总理在今年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研究短缺药品问题成因,尤其要防止急需、常用药品不合理涨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供应保障。”

此后,打击原料药垄断已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针对目前突出的问题,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当前药价过快上涨。对于不合理的涨价将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但目前对药品涨价的管控措施多以成药企业为着眼点,而原料药垄断案更多是以匿名举报为线索展开,期望未来能采取多部门综合执法,排查非正常涨价的药品的原料药垄断行为。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如果能自己生产原料药,将根本解决原料药垄断问题。“应该尽快推进原料药审批制度改革,如果大型制剂企业都能自己生产原料药,原料药企业数量变多,就没办法垄断了。”

事实上,我国是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大国。数据统计,我国生产的原料药超过1500种,而全球生产的原料药2000余种,更为关键的是,国内原料药市场的平均增长维持在8.4%以上,也远高于全球原料药市场的4%-5%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