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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9年新获批上市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2019年5月15日 文/ 木木 编辑/

新药利好来了。

今天(5月16日),辽宁省药采中心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新批准上市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国家基本药物、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罕见病用药集中采购增补挂网。

根据通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获国家药监局新批准注册药品;截至2019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布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以及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发布的《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一批)》中的罕见病用药等六类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申报。

通知明确,对增补挂网品种,仍然采取限价和参考价分类挂网采购,以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区分。对通过一致性评药品实行参考价挂网。

限价挂网产品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最低三省的平均价和辽宁现行采购价两者间的低值作为限价;参考价挂网产品不再制定参考价,采集到的现行采购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价格信息在议价过程中提供给议价代表作参考。这从某种程度上,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利好。

事实上,辽宁省对创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利好政策起源于2018年。已有至少596种药品——2015年10月 1 日一2018年4月30日期间, 由国家药品行政主管部门新批准上市(以药品注册批件为准,不含再注册批件)且未参加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获得直接申请挂网利好。

但,同步,需要注意:属于四类情形的药品不具备申报增补挂网资格。

抗癌药品省级专项采购议价未成功或降税降价未达到规定被暂停挂网采购药品。

《关于对部分企业申请弃标药品处理情况的通报》涉及的药品。

《关于发布辽宁省2017年第3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被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并处于执行期的相关企业的药品。

《关于执行辽宁定点生产药品议价结果的通知》涉及的药品。

可以看到,除了降税降价未能达到规定的药品外,曾经弃标、不能正常供应的产品,都在补充挂网种受到了限制。这也符合辽宁省一贯对弃标、中标却无法正常供应产品的“雷霆”态度。

分析人士认为,以其直接挂网的政策力度,随着我国药品审评审批速度的加快,辽宁医药市场的格局将迎来进一步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