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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产品安全,豹骨合法,违法广告也不是我干的!

2018年4月26日 文/ Яна 编辑/ leon

4月26日下午3点,鸿茅药酒发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回应此前因“跨省抓捕”引发的鸿茅药酒事件中,对其药品安全性、广告合规性及豹骨使用情况的质疑。

然而细看此公告,鸿茅药酒不仅再次强调其产品安全性,还称“每天两口,健康长寿”的健康长寿就是个祝福,而违法广告都是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发的,公司从未发布过“喝鸿茅百病消”、“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等广告内容。此外,鸿茅药酒虽未解释豹骨来源及使用数量,但仍然强调豹骨使用合法。

有媒体总结该公告:产品没问题,质量没问题,生产没问题,豹骨没问题,广告发布主体没问题。

每天“两口”很安全

目前,鸿茅药酒已停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的全部广告。但对于其广告中存在的问题,却试图“避重就轻”,将“黑锅”甩给经销商。

公告称,通过查询近五年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鸿茅药酒的公告共计17个,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的公告有4个。

鸿茅药酒表示,以该公司作为投放主题的广告发布平台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广告发布过程均依法合规。但鸿茅药酒的全国各地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存在违规发布广告的问题。通过查询近五年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鸿茅药酒的公告共计17个,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的公告有4个。

鸿茅药酒称,该公司从未发布过“喝鸿茅百病消”、“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等广告内容,也从来没有宣称过“鸿茅药酒能够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对此鸿茅药酒将进一步调查其发布主体及来源,并进行追责。

鸿茅药酒:☝这些广告都不是我做的!饱受侵权、假冒产品危害的我们,还要追责呢…

而“每天两口,健康长寿”的“每天两口”,是特意提醒消费者每天服用量不要超过“两口”,以保证用药安全;至于“健康长寿”,是一句祝福语,看来健识君和其他消费者一样,都想多了。目前,由于含有有可能引起误解、歧义、争议的广告用语,鸿茅药酒已按要求停播有关广告,并交回了相关广告批文。

正如鸿茅药酒在公告中的这段说明一样,“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鸿茅药酒是安全的”。也是,此前其生产中心总经理王生旺都说了,“一个人喝165斤鸿茅药酒才会产生毒性”,“每天两口”能出什么问题?

对于药物的安全性,鸿茅药酒方面引述了不良反应中心数据,2004年至2018年2月底,鸿茅药酒共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但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此前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鸿茅药酒是药品,不排除消费者不清楚自身不良反应来源于鸿茅药酒的情况,因此,或有大量不良反应案例并未列入数据监测系统中。

对于患者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物的惟一权威指导,及药品说明书中存在的问题——“禁忌”和“注意事项”两者竟然自相矛盾,鸿茅也未能进行解释。如何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安全使用,也是个谜题。

总之,鸿茅药酒的产品没问题,公司直接投放的广告也没问题,经销商和零售药店,甚至不明主体发布的广告虽然有问题,但是和鸿茅自己没啥关系。至于“健康长寿”这么简单的祝福语,竟然还能让人产生联想,也实在是一场误会。

至于经销商们怎么想?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广告费和税费都花了,不卖还能怎么办?只要不改配方重新验证,不改处方药,不强制下架,只是背个“黑锅”,停播一阵广告没什么,先活着再说。

豹骨来源不明,但“合法”

对于关于豹骨使用问题的质疑,鸿茅药酒是这样回复的:鸿茅药酒中“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符合要求。并在2007年启动了鸿茅药酒中去豹骨研究工作并完成了药效学对比研究实验。

然而,后面两句话并不能解释其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对于豹骨的具体来源也仍然只字不提。健识局在此引用此前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烧伤科副主任医师烧伤超人阿宝列举的数据,简单分析一下。

据百度百科记载,每头成年豹的豹骨全重10-15斤,而按照鸿茅药酒配方,每生产187公斤(374瓶)的药酒需要消耗豹骨15g。工商信息显示,自2007年11月起,鸿茅药酒所属公司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规模达到年产药酒15000吨。简单测算可知,鸿茅药酒每年需要1203公斤豹骨,即使再保守些推算,鸿茅药酒每年也需消费90-130头成年豹子的豹骨。

云豹、雪豹、金钱豹无一例外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云豹、金钱豹属于濒危动物,雪豹属于极危物种。据国家林业局中国重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局显示我国豹的数量仅存3310只,云豹仅存2600只,雪豹的总量为2000-3000只左右。

对于豹骨的来源,目前有以下几种猜测☟

可能性1——鸿茅药酒这12年来一直在消费2006年以前的库存,按比例几乎不可实现。

可能性2——鸿茅药酒非法采购豹骨。考虑到其巨大的消耗量,也很难想象。

可能性3——鸿茅药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修改加工工艺和流程,未使用豹骨。

如果真相是第3条,那鸿茅药酒这些年来一直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注意是药品而非一般商品),且数额巨大,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此外,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告豹骨标记》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凡生产、销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药及规格包装的豹骨粉全部实行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以下简称“专用标识制度”),标记范围如下:

有关企业利用豹骨生产并已获国家药品标准的中成药。

2006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其他生产、销售单位现有库存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药及规格包装的豹骨粉。

在鸿茅药酒的外包装上应该有如下标识中的一种↓

然而,鸿茅药酒瓶身并未使用专用标识,或已违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本次鸿茅药酒发布的报告中也并未进行说明。

如果不能将豹骨的来源、使用量、相关标识情况解释清楚,仅仅轻描淡写的一句“合法合规”,恐怕不能令人信服。而已经进行了11年的去豹骨研究为何至今仍无下文,也令人好奇。

豹骨的使用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鸿茅药酒是否需要改配方,关乎鸿茅药酒的生死存亡。改配方需要专家评审,有时甚至比批新药还难,一旦走到这步,鸿茅药酒的“生路”也就断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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