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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17款抗癌药覆盖上千家医院,3个月使用60万盒!

2019年1月14日 文/ 健识君 编辑/ Shirley

新一轮国家谈判品种利好已现。

今天(1月10日)国家卫健委就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等工作召开例行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卫生健康工作成效、2019年重点开展的工作。

针对业界关注的新一轮医保谈判药品在临床使用情况,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目前,绝大部分都根据需要采购了刚才所说的谈判的抗癌药,使用量超过60万盒,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

而这距离国家医保局2018年10月10日,正式公布17款抗癌药已通过谈判并纳入医保乙类保险范围,用时还不到3个月。

自2016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三次国家谈判,而今年10月份完成的这一次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首轮谈判,加上前两次谈判,共有56个药品通过这一途径实现了大幅降价,并进入医保。

而基于前两次由于“三医联动”不畅等原因,降价品种遭遇了进院难、“二次议价”等问题,业界对于新一轮医保谈判结果的落地问题,也尤为关注。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

根据宋树立介绍,为了推进已大幅降价的17款抗癌药,以及2018年5月1日开始,实行零关税而在各地降价的进口抗癌药,尽快进入临床,国家卫健委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

一是把临床急需的癌症防治用药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以优先配备使用癌症防治药品需求为导向,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12种抗肿瘤新药和丙肝的治疗药物。

二是研究制定一系列癌症治疗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明确了对新型抗肿瘤药物在病理、特护用药等方面的指导要求。

三是研究完善抗癌药物配备使用的管理政策。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在医保费用方面,17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物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

•在医疗机构使用方面,对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药物提出了要求。在2018年10月份下旬,国家卫健委下发了通知,要求有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而且要求每周要报送采购和使用进展。

数据显示,截至1月3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共1386家医院上报了相关数据,绝大部分都根据需要采购了刚才所说的谈判的抗癌药,已经使用了60多万盒。从2018年10月下旬国家卫健委发布文件促进谈判药使用算起,还不到3个月的时间,这样的落地速度可谓前所未有。

宋树立强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主心,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谈判药物配备,并且通过落实各类肿瘤诊疗指南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等,以及医嘱审核和综合点评等要求,来提高合理用药和肿瘤诊疗质量。”

分析人士认为,在医保杠杆威力不断释放的同时,“三医联动”将真正被激活,在药品降价成为大趋势的同时,其在临床的使用也将更加规范,进入医院的过程也将更加顺利。